預備文官團職場體驗方案之芻議
撰成日期:110年6月
更新日期:110年6月2日
作者:賴怡瑩
編號:R01322
一、題目:預備文官團職場體驗方案之芻議
二、所涉法規
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等
三、探討研析:
(一)考選部於110年3月10日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業務概況報告,以該部職司公務人員考選行政事務,為能持續強化考試效能、提升文官素質,爰構思「預備文官團」之理念及推動方向,除了作為公務機關提前培育優秀人才的園地,更為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奠定基石。初步規劃方案為:1、作為高階文官之預備隊,招攬對於公共事務與公共服務有優秀表現之大學校院有志青年,協助其進行公職生涯規劃;2、作為具有議題導向的地方發展之先鋒,協同地方政府培育文官團參與地方發展議題之方案,實地關懷在地治理;3、作為培育弱勢子弟翻身之搖籃,鼓勵及輔導有志公共服務之弱勢子弟進入文官體系服務,使其可獲得穩定的社經地位與收入;4、及早招納與培育國家發展所需之特定種類專業人才,提供兼顧精進專業能力與行政能力的訓練規劃,以利公務體系加速吸納專業人才發揮所長。
(二)另據報載,該部推動成立「預備文官團」,將首度辦理「地方文官先鋒隊」,結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職場體驗網、基隆市政府、國家文官學院,將於7月21日至8月9日間辦理公部門見習與訓練課程,提供青年學子第一線接觸公務體系的機會。獲選參加者除實際參與公務機關運作外,並可領取1百小時的工作津貼1萬6千元 (按,見習名額15人,培訓內容包括參訪座談、訓練課程、實務研習、專題研討、成果發表及競賽評審)。
(三)憲法第85條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爰此,公務人員之任用是以考試及格為主,現行考選制度確實符合公平公正的社會期待,惟是否能真正擇優遴選政府治理所需人才,則待討論。考選部上開政策係為強化有志於公職者連結,為主動招攬人才概念,惟政策設計及課程規劃仍有探討空間。
四、建議事項:
(一)深化預備文官團之職場體驗及研議後續政策設計
我國公務人員選拔,係以考試及格為主,以公務人員高等及普通考試為例,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等相關規定,考試錄取人員需接受基礎及實務訓練(一般為四個月,訓練為考試程序之一),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方得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先予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則予以實授。參加國家考試者,大都確定以公職為職涯規劃方向,考試錄取後,得經由訓練及試用階段,由用人機關評估是否適任公職,錄取人員亦得在服公職期間因志趣不投等因素,辭職另謀發展。
考選部規劃是項方案係以職涯體驗為主,與我國現行考試制度並無連結,為增加是項方案誘因,給予見習津貼16,000元、酌予補助移地見習交通費及競賽獎金等,立意雖屬良善,惟是項體驗課程宥於見習時間及毋須承擔責任等情,並無法深入感受公務職場現況;且見習通過後並無相關政策設計之連結。建議深化預備文官團之職場體驗(例如增加研習時數,並規劃類同高普考之實務訓練模式);並設計通過見習人員之獎酬機制(例如在相同條件情形下,是否得為公部門聘僱職缺之優先遴用人選等)。
(二)優先規劃辦理錄取不足額類科之職場體驗方案
我國高普考等國家考試大都報考者眾,錄取者低,高學歷比例高,人才來源尚稱充足,僅部分技術類科專業人員考選不易。依據考選部統計,近三年錄取不足額人數較多之技術類科,分別有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保技術、測量製圖、公職獸醫師、農業技術、交通技術、環境工程、汽車工程、輪機技術等10類科(考選部109年7月13日選規二字第1091300150號函參照),上開類科人員在公部門待遇或有不足以和私部門競爭之情形外,或有如土木工程類科人員需辦理公共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等易遭涉訟等情,致無意報考公職,建議除增加待遇外,考選部可會同各類科用人主管機關規劃職場體驗方案,彌平外界對職場環境之疑義,以主動攬才,回應政府推動各項專業之人力資源需求。
撰稿人:賴怡瑩
二、所涉法規
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等
三、探討研析:
(一)考選部於110年3月10日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業務概況報告,以該部職司公務人員考選行政事務,為能持續強化考試效能、提升文官素質,爰構思「預備文官團」之理念及推動方向,除了作為公務機關提前培育優秀人才的園地,更為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奠定基石。初步規劃方案為:1、作為高階文官之預備隊,招攬對於公共事務與公共服務有優秀表現之大學校院有志青年,協助其進行公職生涯規劃;2、作為具有議題導向的地方發展之先鋒,協同地方政府培育文官團參與地方發展議題之方案,實地關懷在地治理;3、作為培育弱勢子弟翻身之搖籃,鼓勵及輔導有志公共服務之弱勢子弟進入文官體系服務,使其可獲得穩定的社經地位與收入;4、及早招納與培育國家發展所需之特定種類專業人才,提供兼顧精進專業能力與行政能力的訓練規劃,以利公務體系加速吸納專業人才發揮所長。
(二)另據報載,該部推動成立「預備文官團」,將首度辦理「地方文官先鋒隊」,結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職場體驗網、基隆市政府、國家文官學院,將於7月21日至8月9日間辦理公部門見習與訓練課程,提供青年學子第一線接觸公務體系的機會。獲選參加者除實際參與公務機關運作外,並可領取1百小時的工作津貼1萬6千元 (按,見習名額15人,培訓內容包括參訪座談、訓練課程、實務研習、專題研討、成果發表及競賽評審)。
(三)憲法第85條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爰此,公務人員之任用是以考試及格為主,現行考選制度確實符合公平公正的社會期待,惟是否能真正擇優遴選政府治理所需人才,則待討論。考選部上開政策係為強化有志於公職者連結,為主動招攬人才概念,惟政策設計及課程規劃仍有探討空間。
四、建議事項:
(一)深化預備文官團之職場體驗及研議後續政策設計
我國公務人員選拔,係以考試及格為主,以公務人員高等及普通考試為例,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等相關規定,考試錄取人員需接受基礎及實務訓練(一般為四個月,訓練為考試程序之一),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方得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先予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則予以實授。參加國家考試者,大都確定以公職為職涯規劃方向,考試錄取後,得經由訓練及試用階段,由用人機關評估是否適任公職,錄取人員亦得在服公職期間因志趣不投等因素,辭職另謀發展。
考選部規劃是項方案係以職涯體驗為主,與我國現行考試制度並無連結,為增加是項方案誘因,給予見習津貼16,000元、酌予補助移地見習交通費及競賽獎金等,立意雖屬良善,惟是項體驗課程宥於見習時間及毋須承擔責任等情,並無法深入感受公務職場現況;且見習通過後並無相關政策設計之連結。建議深化預備文官團之職場體驗(例如增加研習時數,並規劃類同高普考之實務訓練模式);並設計通過見習人員之獎酬機制(例如在相同條件情形下,是否得為公部門聘僱職缺之優先遴用人選等)。
(二)優先規劃辦理錄取不足額類科之職場體驗方案
我國高普考等國家考試大都報考者眾,錄取者低,高學歷比例高,人才來源尚稱充足,僅部分技術類科專業人員考選不易。依據考選部統計,近三年錄取不足額人數較多之技術類科,分別有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保技術、測量製圖、公職獸醫師、農業技術、交通技術、環境工程、汽車工程、輪機技術等10類科(考選部109年7月13日選規二字第1091300150號函參照),上開類科人員在公部門待遇或有不足以和私部門競爭之情形外,或有如土木工程類科人員需辦理公共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等易遭涉訟等情,致無意報考公職,建議除增加待遇外,考選部可會同各類科用人主管機關規劃職場體驗方案,彌平外界對職場環境之疑義,以主動攬才,回應政府推動各項專業之人力資源需求。
撰稿人:賴怡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