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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學費政策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6月 更新日期:110年6月24日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1347
一、 議題: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學費政策之研析
二、 所涉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2011年,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倡議2014 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但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條第 2 項規定,高級中等教育依一定條件採免學費方式辦理。經查 ,目前高職全面免納學費,高中依一定條件免學費。
(二) 對高級中等學校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可申請學雜費減免,符合條件的學生,須在各校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請 ;經瞭解 ,近3年來,教育部平均每年約以3,300萬元補助高中職學生約7,000人次,每年約有2,300名受惠。
(三) 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未能依原規劃執行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政策,似有精進空間;但為照顧弱勢學生,對於特殊境遇家庭學生規劃學雜費減免情形,值得肯定。
四、 建議事項
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學費相關問題,茲研提如下建議供參:
(一) 政府妥善規劃政策,允宜落實管理執行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立意良善,然而少子化與廣設高中學校後,學生入學似無問題,而高中職「一律免學費」,每年約需200億元以上經費,占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經費六成以上,亟需投入更多資源;因此,教育部執行本政策,考量高比例的高職生來自經濟弱勢家庭,故優先實施全面免學費,並採逐年推動,自103學年起入學高職生免納學費,104學年免學費加上獲補助的高一至高三人數全國約54萬名學生受益,補助金額達152億多元,105學年之後受補助人數達高峰,約讓8成學生受惠 (含就讀公私立高中者,家庭年所得總額148萬以下,免納學費者)。為照顧弱勢學生,對特殊境遇家庭學生學雜費減免,兼顧家庭經濟負擔,也保障與照顧學生受教權,仍值肯定;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原規劃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但迄未編列足夠預算,導致政策落空;因此,政府在有限經費下,政策規劃務須妥善周延,並落實績效管理與取信於民。
(二) 免學費預算占比高,無法提升教育品質
國民教育最大特質在於普及化、義務性與免學費,但臺灣後期中等教育階段經費比率偏低。相較世界各國高中職平均每生教育經費高於國中小與學前教育,我國在高中職的投資卻是各教育階段最少的,若因此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多數經費投注於高中職應無可厚非 。然而,政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編列免學費的預算所占比率甚高,導致投入經費與改善教育品質無直接相關。因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經費來源採「零基預算」 為原則,未增加預算,但經費分配已然偏斜,將影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其他工作要項執行上的限制與成效 ,這正是社會關心教育人士擔心經費受到排擠,影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學品質與效能,因此主管機關似宜針對政策審慎再做檢視或適度調整。
撰稿人:盧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