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改裝車輛妨礙環境安寧相關問題之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7月 更新日期:110年7月2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黃兆儀 編號:R01372
一、題目:改裝車輛妨礙環境安寧相關問題之探討
二、所涉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噪音管制法
三、探討研析
(一)據報載 ,高雄市哈瑪星地區居民反映,常有改裝機車沿著哈瑪星、哨船頭飆速,一路往西子灣、柴山再折返,居民被噪音吵得苦不堪言,希望公部門拿出作為解決民怨。改裝車輛產生的噪音破壞社區寧靜,令人厭惡,更影響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
(二)坊間充斥汽機車精品零件百貨,改裝技術又不斷研發提升,部分套件價格便宜又可自行組裝,吸引青少年駕駛改裝車輛橫行道路,集體於道路上危險駕駛,擾亂安寧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社會秩序,招致負面觀感。
(三)車輛傳動系統、引擎部位或排氣管任意改裝轟隆作響,非但不會讓人羨慕,反而招來側目和厭惡。機動車輛之改裝若影響行車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關於製造噪音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此外,機動車輛所發出之聲音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四、建議事項
(一)盤點改裝噪音車出沒熱點,加強執法取締
盤點重要路段及改裝車輛易聚集的熱點,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由警察、監理及環保機關共同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取締」專案勤務,主動攔檢加強取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噪音管制法擇重處罰。
(二)運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聲音照相是先進成熟科技,可節省路邊攔查之時間,運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針對不當操駕、拆除消音塞及非法改裝排氣管等產生高分貝噪音之車輛進行蒐證拍照,若車輛行駛中分貝超過標準即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處罰,以嚇阻改裝車或不當駕駛情形,改善車輛噪音擾民、維護居家環境品質。
(三)參考先進國家排氣管源頭認證及登錄檢驗之作法
參考歐盟及日本排氣管認證機制,實施「改裝排氣管噪音認證」,將排氣管編碼、造冊,鼓勵業者將其產品送驗,經檢測合格,即核發合格編號並烙印於排氣管,以提供業者認證管道,讓民眾有合乎噪音管制標準之改裝管可選擇,並建立追蹤複查改善機制,避免車主改回非原廠或非認證排氣管。
撰稿人:黃兆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