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高齡者金融剝削之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8月 更新日期:110年8月17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安怡芸 編號:R01411
一、題目:高齡者金融剝削之相關問題研析
二、所涉法規
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三、探討研析
(一)金融剝削被稱為「21世紀之罪」,2017年2月間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FDIC)及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CFPB)曾對此進行相關研究,依據該研究顯示,2010年包括受害者認識、信任的人或陌生人等為加害人所為的金融剝削案件,至少造成美金29億元的損失,其中高齡者會作出錯誤之財務決策、遭受詐騙或無法發現可能被詐騙之主要原因,係來自於本身的「認知障礙」,且因「認知障礙」而遭受金融剝削或詐騙之案件往往相當複雜,高齡者所失去的畢生積蓄通常很難或根本沒有機會找回 ,尤其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各國為了挽救經濟,紛紛採行低利政策,造成金融機構龐大的獲利壓力,使得高齡者更易受到金融剝削。
(二)經查,近年來高齡社會已是世界各金融先進國家的普遍狀態,因此各國亦紛紛採取保護高齡者免於遭受金融剝削之措施。美國於2020年底修正「防治高齡迫害法」,要求司法部收集高齡迫害調查數據,擴大「電話行銷欺詐」定義,禁止使用電子郵件引誘高齡者投資或承諾貸款。英國金融行為總署(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在2019年提出「企業對弱勢顧客的公平待客指引」,重點包括要求金融業應以在職訓練、設計特殊商品、加強顧客服務,以照顧高齡者等弱勢消費者需求。澳洲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也對於高齡者金融剝削議題進行修法以強化金融業防制高齡金融剝削的責任,澳洲銀行家協會則配合發布產業指南,要求同業須採取合理步驟來保護客戶,免於潛在金融剝削。日本不同英美明訂專法或指引,而是採回歸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之作法,透過行政權強化對高齡者的保護 。
(三)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20年公布之「2020年至2070年人口推估」報告,臺灣總人口將於2020年正式轉呈負成長,預估5年後2025年我國進入65歲人口占比超過兩成的「超高齡社會」,比2018年公布之報告推估提前一年 。由此可知,高齡化社會將是我國未來人口結構無法避免的趨勢,高齡金融剝削問題亦隨之有逐漸嚴重的傾向,因此受到廣大民眾及金融主管機關的重視。
(四)國內目前對「高齡金融剝削」(Elder financial abuse)並無具體定義,參考美國相關法律規定之定義,主要係指照顧者或其他具有信賴關係的人,為了自己或他人利益,在非法或未授權的情況下,不當使用或支配高齡者的財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亦刻正研議於金融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比中,增加弱勢客戶(包括高齡者)的評核項目或比重,以促使金融業更重視弱勢族群保護。此外,金管會並規劃5項相關措施,包括研議建立金融剝削資料庫、公平待客原則評比增納高齡項目、參考英國年初所定之「公平對待弱勢客戶指引」修訂相關法規加強防範高齡金融剝削、定型化契約範本修訂儘量白話表達等,以有效防範高齡金融剝削。
四、建議事項
(一)加重高齡者金融剝削案件相關罰則
目前國內針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除了銀行、保險及證券期貨等各金融相關法令外,主要係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為主,但未針對高齡者等弱勢族群特別訂定相關的保護法令或指引,恐有未盡周全之嫌,因此金管會爰擬參考英國作法修訂相關法規,然而我國在防範高齡金融剝削上已落後於其他國家,爰建議尚應加重高齡金融剝削案件相關罰則,方能提高金融機構遵循防堵高齡金融剝削各項措施之動力。
(二)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對於高齡者認知能力之檢視
依據衛生福利部2011年至2013年針對全國失智症現況所做的委託調查,結果發現國內65歲以上高齡者失智症盛行率為8%,並預估未來平均1年將增加1萬人 。由此可見高齡者認知能力障礙的情況將越來越嚴重。依照金管會目前規定,金融機構銷售商品前,必須先完成KYC(了解你的客戶)與KYP(了解你的商品)程序。然而面對可能具有認知障礙之高齡者,現行作法顯然不足,因此建議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對於高齡者認知能力之檢視,甚至在高齡者開立新帳戶或更新帳戶時,要求填寫「第二聯絡人」,並於金融交易時聯繫第二聯絡人並取得同意,以有效防堵高齡金融剝削之發生。

撰稿人:安怡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