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社福團體面對疫情籌措財源相關問題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8月
更新日期:110年8月2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蔡琮浩
編號:R01422
一、題目:協助社福團體面對疫情籌措財源相關問題探討
二、所涉法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衛生福利部主管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綜合項目核銷簡化作業
三、探討研析
(一)據報載,新冠肺炎疫情不僅影響國計民生,更衝擊全臺協助弱勢族群的社福團體。在三級警戒期間,因民眾外出減少加上經濟活動驟減,造成許多社福團體捐款收入減少,家扶基金會、華山基金會捐款收入衰退近5成,創世基金會發票募集收入更銳減近300多萬元 ;部分團體也抱怨院區內分流措施讓原本吃緊的人力更加捉襟見肘,增加的鐘點費更需由機構自行籌措 ,讓社福團體面對疫情也進入前所未有的寒冬。
(二)社福團體面對疫情衝擊不僅收入大減,還得面對防疫額外支出,不過行政院推出的紓困4.0方案卻沒有額外補助,讓許多機構大聲呼救。社會各界開始呼籲政府正視,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與多個民間團體就指出,這波紓困大多關注企業及勞工的部分,對社福團體包括從業人員在內的紓困方案則完全沒有提出 。雖然也有單位積極發動募款,但畢竟杯水車薪,社福團體所服務的弱勢族群已經成為此波疫情下的重災戶,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三)行政院推出紓困4.0方案補助的對象為近5年內曾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且無違約情形之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紓困措施則包括提供信用保證,協助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取得支付員工薪資之貸款;補貼社會福利事業單位之短期週轉金貸款及員工薪資貸款之利息;補貼維持費及因服務量增加之人員超時工作酬勞,每月最高補貼金額為收入短差之40%,最長3個月 。但面對國內約1萬多個的社福團體 ,行政院紓困4.0方案僅編列「維持費及人員超時工作酬勞補貼」2,520萬元,顯有不足。
(四)再深究行政院推出的紓困4.0方案預算執行情形,從110年6月迄8月10日止,申請86家僅核可19家,給付金額僅376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更僅14.95%,去(109)年第一波的執行率也僅有52.28% ,顯見對社福團體的紓困方案並未發揮積極的扶助效果,亟待改進。
四、建議事項
(一)建議擴大對社福團體之紓困協助
依據行政院推出的紓困方案,其申請對象為近5年內曾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且無違約情形之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由於資格的限制,造成前波申請數僅67家,本次也僅86家申請。雖然基於獎優懲劣的原則,對於表現良好的社福團體應予適當獎勵,方能有良性循環的效應,但對於更多未曾承接政府委託案,或可能為中、小型的社福團體,其面對疫情是同樣艱困的,更需政府積極、適時提供協助。
由於疫情對社福團體的衝擊,目前編列的紓困4.0方案預算規模是否充足,建議應予檢討,除原有經常預算外,未來仍應擴大扶助規模並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特別預算支應,以協助更多社福團體度過難關。
(二)宜放寬申請門檻並簡化行政作業程序
社福團體因服務對象為社會弱勢,面對疫情將無可避免擴增服務的需求,其標準也因防疫關係而有不同,但受限於疫情帶來的財務影響,若因此造成心有餘而力未逮,恐非社會之福,更可能造成社會安全和防疫的破口,與承平時期相較,此時更需政府適時、迅速予以扶助。
以國內1萬多個社福團體,本波嚴重疫情下實際申請紓困補助卻僅86家,顯見對於現有補助對象,應考量放寬申請資格門檻。除放寬申請資格門檻外,申請補助手續、核銷作業程序,甚至申請時需編列自籌款等規定與繁複的行政作業程序,恐亦是社福團體申請時可能遭遇的困難。建議政府面對行政文書能力、財力較不佳,尤其是中、小型的社福團體,宜速檢討放寬其資格、自籌款等限制並簡化申請及核銷之行政作業程序。而對於經篩選後符合資格條件、績優之社福團體從業人員,亦可考慮以發放防疫津貼之方式予以獎勵,鼓勵在疫情緊繃下仍堅守崗位的從業人員。
(三)中秋節將至,呼籲各界發揮愛心
勞動部在公布國內無薪假統計狀況時也發現 ,8月初申報無薪假最多、高達300多人的事業單位,居然是做烘焙餅乾的庇護工場,以該弱勢族群高達300多人放無薪假的情形來看,受影響者何止300多個家庭,更反映出社福團體面對疫情時營運困難問題之嚴重性。弱勢族群在社會角落原就隱性,一旦失去主流的關注恐將更加被漠視。
中秋佳節是許多自立更生的弱勢族群透過社福團體販售商品、自籌財源的最佳時刻,今年適逢疫情,恐讓過去辛苦建立的銷售基礎被社會大眾忽略,呼籲各界發揮愛心,共同協助社福團體幫助弱勢族群度過疫情寒冬。
撰稿人:蔡琮浩
二、所涉法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衛生福利部主管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綜合項目核銷簡化作業
三、探討研析
(一)據報載,新冠肺炎疫情不僅影響國計民生,更衝擊全臺協助弱勢族群的社福團體。在三級警戒期間,因民眾外出減少加上經濟活動驟減,造成許多社福團體捐款收入減少,家扶基金會、華山基金會捐款收入衰退近5成,創世基金會發票募集收入更銳減近300多萬元 ;部分團體也抱怨院區內分流措施讓原本吃緊的人力更加捉襟見肘,增加的鐘點費更需由機構自行籌措 ,讓社福團體面對疫情也進入前所未有的寒冬。
(二)社福團體面對疫情衝擊不僅收入大減,還得面對防疫額外支出,不過行政院推出的紓困4.0方案卻沒有額外補助,讓許多機構大聲呼救。社會各界開始呼籲政府正視,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與多個民間團體就指出,這波紓困大多關注企業及勞工的部分,對社福團體包括從業人員在內的紓困方案則完全沒有提出 。雖然也有單位積極發動募款,但畢竟杯水車薪,社福團體所服務的弱勢族群已經成為此波疫情下的重災戶,值得相關單位重視。
(三)行政院推出紓困4.0方案補助的對象為近5年內曾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且無違約情形之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紓困措施則包括提供信用保證,協助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取得支付員工薪資之貸款;補貼社會福利事業單位之短期週轉金貸款及員工薪資貸款之利息;補貼維持費及因服務量增加之人員超時工作酬勞,每月最高補貼金額為收入短差之40%,最長3個月 。但面對國內約1萬多個的社福團體 ,行政院紓困4.0方案僅編列「維持費及人員超時工作酬勞補貼」2,520萬元,顯有不足。
(四)再深究行政院推出的紓困4.0方案預算執行情形,從110年6月迄8月10日止,申請86家僅核可19家,給付金額僅376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更僅14.95%,去(109)年第一波的執行率也僅有52.28% ,顯見對社福團體的紓困方案並未發揮積極的扶助效果,亟待改進。
四、建議事項
(一)建議擴大對社福團體之紓困協助
依據行政院推出的紓困方案,其申請對象為近5年內曾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且無違約情形之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由於資格的限制,造成前波申請數僅67家,本次也僅86家申請。雖然基於獎優懲劣的原則,對於表現良好的社福團體應予適當獎勵,方能有良性循環的效應,但對於更多未曾承接政府委託案,或可能為中、小型的社福團體,其面對疫情是同樣艱困的,更需政府積極、適時提供協助。
由於疫情對社福團體的衝擊,目前編列的紓困4.0方案預算規模是否充足,建議應予檢討,除原有經常預算外,未來仍應擴大扶助規模並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特別預算支應,以協助更多社福團體度過難關。
(二)宜放寬申請門檻並簡化行政作業程序
社福團體因服務對象為社會弱勢,面對疫情將無可避免擴增服務的需求,其標準也因防疫關係而有不同,但受限於疫情帶來的財務影響,若因此造成心有餘而力未逮,恐非社會之福,更可能造成社會安全和防疫的破口,與承平時期相較,此時更需政府適時、迅速予以扶助。
以國內1萬多個社福團體,本波嚴重疫情下實際申請紓困補助卻僅86家,顯見對於現有補助對象,應考量放寬申請資格門檻。除放寬申請資格門檻外,申請補助手續、核銷作業程序,甚至申請時需編列自籌款等規定與繁複的行政作業程序,恐亦是社福團體申請時可能遭遇的困難。建議政府面對行政文書能力、財力較不佳,尤其是中、小型的社福團體,宜速檢討放寬其資格、自籌款等限制並簡化申請及核銷之行政作業程序。而對於經篩選後符合資格條件、績優之社福團體從業人員,亦可考慮以發放防疫津貼之方式予以獎勵,鼓勵在疫情緊繃下仍堅守崗位的從業人員。
(三)中秋節將至,呼籲各界發揮愛心
勞動部在公布國內無薪假統計狀況時也發現 ,8月初申報無薪假最多、高達300多人的事業單位,居然是做烘焙餅乾的庇護工場,以該弱勢族群高達300多人放無薪假的情形來看,受影響者何止300多個家庭,更反映出社福團體面對疫情時營運困難問題之嚴重性。弱勢族群在社會角落原就隱性,一旦失去主流的關注恐將更加被漠視。
中秋佳節是許多自立更生的弱勢族群透過社福團體販售商品、自籌財源的最佳時刻,今年適逢疫情,恐讓過去辛苦建立的銷售基礎被社會大眾忽略,呼籲各界發揮愛心,共同協助社福團體幫助弱勢族群度過疫情寒冬。
撰稿人:蔡琮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