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農藥使用安全以確保食安之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9月
更新日期:110年9月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翁栢萱
編號:R01428
一、 題目:強化農藥使用安全以確保食安之探討
二、 所涉法規
《農藥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農藥購買實名制7月1日上路,首次購買時持身分證或有身分證字號的駕照、健保卡登錄POS系統,可確保購藥安全、未來申領補助權益及促進農藥使用合理化保食安。農委會指出農藥購買實名制對農民、農業、環境、消費者都有正面連鎖效應。如果農民到不同家農藥行買農藥,可請原先前往購買的店家將個人專屬條碼印出,帶著條碼就能到別家購買,沒有限制性;使用這套系統,未來將更有利於農民請領任何政策補助時權益獲得保障。
(二) 為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農委會已在全國舉辦85場農民說明會、40場農藥行業者說明會,強調透過系統精準統計用藥實況,有利農委會各場試所輔導農民正確、合理用藥,例如搭配各地拍賣市場、零售業的農藥檢測,可回溯產地精準找到耕作者,改善用藥方法,讓食品安全更精進。農委會說明,全國3142家農藥行,其中484家為農會據點,5、6月先試辦,狀況順利;目前2378家農藥行已用實名制配套的POS系統,每一筆購買資料都會即時傳回後台,有利於精準統計農藥使用實況,另有764家仍用Excel軟體,2個月才回報一次。
四、 建議事項
(一) 市場通路同時建立實名制,以收農產品食安效果
農藥購買實名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連結蔬果供銷過程實名制,以追蹤農民用藥情形並掌握蔬果農藥殘留狀況,快速管制生產者回歸合理用藥。依據農委會農安管理模式,目前國內拍賣市場已建立農藥殘留質譜快檢查核農藥使用機制,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屏東縣等大型果菜批發市場,已陸續建立供銷實名制,搭配新式質譜儀快檢技術,在交易前驗出農藥殘留超標者,即禁止拍賣並銷毀,以明確農產品農藥殘留紀錄,有效追蹤違規供貨的農民,並進一步輔導安全用藥,保障國人食安。
惟依據媒體報導,農藥購買實名制實施後,部分小型果菜批發及傳統市場供銷人尚未與農藥實名制完整銜接並落實溯源追蹤,市場蔬果農藥殘留把關機制也有諸多缺漏,導致食安不少破洞待補 。因此,建議農產品必須有供應單位代號和農民身分資料才能進場拍賣,交易前檢驗農藥殘留,不合格者直接銷毀並通知生產者,如此農藥實名制方能落實,並從源頭補齊食安破口。
再者,農藥購買實名制上路後,不論是蔬果批發市場、超市、大賣場或傳統市場等通路,都必須同時建立實名制才能收到實效。考量傳統市場的部分蔬果,係由攤商自行到產地直接向小農購買,市場周邊攤商甚至標榜「農家自種自售」,由於檢驗頻率有限、檢驗方法不夠即時與科學,都易形成農藥殘留的食安破口,都有賴中央與地方合作,將各類市場通路同時建立實名制及引進質譜快檢,以加快產地農藥安全管理的腳步。
(二) 加強農藥經銷業者推動實名制政策,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農藥實名制政策規定,農藥經銷商與業者必須以銷售時點情報系統(POS)系統 登記農民身分證字號、作物和病蟲害名稱,並每天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陳報農藥產銷紀錄,追蹤農藥流向,推動後將有助輔助農產品農藥殘留之溯源。
實名制雖立意良善,但仍有農藥經銷業者反應,因實名制僅限農民身分,且需登記種植作物、病蟲害,阻斷許多如家庭園藝、農地種電等農藥需求者的購買管道,又因購買農藥需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並造冊管理,施行實名制要求農民填具基本資料或以手機進行資料確認,不免使部分農民擔憂隱私外漏疑慮。因此,農藥購買實名制除應考量農民實際狀況加以規劃,亦應健全農政機關與農藥經銷業者及農民之間的分工配套措施。
綜上,在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的輔導期間,除補助經銷業者電腦資訊設備及教育訓練、建置農藥管理資訊系統平台、輔導農民購買及使用農藥安全觀念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外,亦可考量採用實名制會員卡方式購買農藥,鼓勵農民一人一卡,以全面完整納管購藥紀錄。尤其農藥經銷業者居於政府與農民之間的中介角色,如果透過一會員卡方式簡化業者登記程序、協助業者熟悉POS系統使用方式,並由業者提供農民購藥諮詢服務等措施,更能落實農藥購買實名制的成效。
撰稿人:翁栢萱
二、 所涉法規
《農藥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農藥購買實名制7月1日上路,首次購買時持身分證或有身分證字號的駕照、健保卡登錄POS系統,可確保購藥安全、未來申領補助權益及促進農藥使用合理化保食安。農委會指出農藥購買實名制對農民、農業、環境、消費者都有正面連鎖效應。如果農民到不同家農藥行買農藥,可請原先前往購買的店家將個人專屬條碼印出,帶著條碼就能到別家購買,沒有限制性;使用這套系統,未來將更有利於農民請領任何政策補助時權益獲得保障。
(二) 為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農委會已在全國舉辦85場農民說明會、40場農藥行業者說明會,強調透過系統精準統計用藥實況,有利農委會各場試所輔導農民正確、合理用藥,例如搭配各地拍賣市場、零售業的農藥檢測,可回溯產地精準找到耕作者,改善用藥方法,讓食品安全更精進。農委會說明,全國3142家農藥行,其中484家為農會據點,5、6月先試辦,狀況順利;目前2378家農藥行已用實名制配套的POS系統,每一筆購買資料都會即時傳回後台,有利於精準統計農藥使用實況,另有764家仍用Excel軟體,2個月才回報一次。
四、 建議事項
(一) 市場通路同時建立實名制,以收農產品食安效果
農藥購買實名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連結蔬果供銷過程實名制,以追蹤農民用藥情形並掌握蔬果農藥殘留狀況,快速管制生產者回歸合理用藥。依據農委會農安管理模式,目前國內拍賣市場已建立農藥殘留質譜快檢查核農藥使用機制,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屏東縣等大型果菜批發市場,已陸續建立供銷實名制,搭配新式質譜儀快檢技術,在交易前驗出農藥殘留超標者,即禁止拍賣並銷毀,以明確農產品農藥殘留紀錄,有效追蹤違規供貨的農民,並進一步輔導安全用藥,保障國人食安。
惟依據媒體報導,農藥購買實名制實施後,部分小型果菜批發及傳統市場供銷人尚未與農藥實名制完整銜接並落實溯源追蹤,市場蔬果農藥殘留把關機制也有諸多缺漏,導致食安不少破洞待補 。因此,建議農產品必須有供應單位代號和農民身分資料才能進場拍賣,交易前檢驗農藥殘留,不合格者直接銷毀並通知生產者,如此農藥實名制方能落實,並從源頭補齊食安破口。
再者,農藥購買實名制上路後,不論是蔬果批發市場、超市、大賣場或傳統市場等通路,都必須同時建立實名制才能收到實效。考量傳統市場的部分蔬果,係由攤商自行到產地直接向小農購買,市場周邊攤商甚至標榜「農家自種自售」,由於檢驗頻率有限、檢驗方法不夠即時與科學,都易形成農藥殘留的食安破口,都有賴中央與地方合作,將各類市場通路同時建立實名制及引進質譜快檢,以加快產地農藥安全管理的腳步。
(二) 加強農藥經銷業者推動實名制政策,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農藥實名制政策規定,農藥經銷商與業者必須以銷售時點情報系統(POS)系統 登記農民身分證字號、作物和病蟲害名稱,並每天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陳報農藥產銷紀錄,追蹤農藥流向,推動後將有助輔助農產品農藥殘留之溯源。
實名制雖立意良善,但仍有農藥經銷業者反應,因實名制僅限農民身分,且需登記種植作物、病蟲害,阻斷許多如家庭園藝、農地種電等農藥需求者的購買管道,又因購買農藥需登記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並造冊管理,施行實名制要求農民填具基本資料或以手機進行資料確認,不免使部分農民擔憂隱私外漏疑慮。因此,農藥購買實名制除應考量農民實際狀況加以規劃,亦應健全農政機關與農藥經銷業者及農民之間的分工配套措施。
綜上,在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的輔導期間,除補助經銷業者電腦資訊設備及教育訓練、建置農藥管理資訊系統平台、輔導農民購買及使用農藥安全觀念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外,亦可考量採用實名制會員卡方式購買農藥,鼓勵農民一人一卡,以全面完整納管購藥紀錄。尤其農藥經銷業者居於政府與農民之間的中介角色,如果透過一會員卡方式簡化業者登記程序、協助業者熟悉POS系統使用方式,並由業者提供農民購藥諮詢服務等措施,更能落實農藥購買實名制的成效。
撰稿人:翁栢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