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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實施無薪假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9月 更新日期:110年9月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芳苓 編號:R01430
一、 題目:事業單位實施無薪假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勞動基準法
三、探討研析:
(一)近來我國疫情警戒降至二級,防疫措施陸續鬆綁,然而,無薪假情勢仍在高檔。勞動部110年8月16日發布減班休息(以下簡稱無薪假)統計指出,實施無薪假家數增至4,702家,共57,781人,一周內增加2,449人,家數和人數皆是自去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以來的新高。(無薪假人數衝逾5.7萬 家數增至4,702家 疫情來新高 學者:內需產業明年初才能完全恢復,經濟日報,110/8/17)。
(二)勞動部表示,交通部提供給旅行社紓困方案至7月底,旅行社業者轉而實施無薪假,因此,自8月以來近兩週旅行社實施無薪假已合計增加逾3,400人。雖然國內旅遊人潮有回溫的跡象,但西半部、各大都會區景點旅遊、旅館住宿需求,仍無法與以往的暑期旺季相比。近期無薪假仍維持在高檔,但亦有部分商場陸續開始營運,餐廳、公車業者提早停止實施無薪假,預期9月初開學後生活逐漸恢復秩序,無薪假情勢才會明顯下降。
(三)依勞動部統計,這次無薪假人數最多的行業是住宿及餐飲業,其次是以旅行社為主的支援服務業,第三名則是批發及零售業。實施無薪假的家數方面,前三名分別是以旅行社為主的支援服務業,其次是住宿及餐飲業,再來則是批發及零售業。(4,626家放無薪假疫情以來次高 5.6萬人苦等開學帶來轉機,蘋果新聞網,110/8/24)。
(四)由於實施無薪假對於勞工生活影響甚鉅,勞動部乃訂頒「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規定,使受影響的產業減少人事成本,度過疫情影響的景氣寒冬。
四、建議事項:
(一)主管機關應加強查察事業單位實施無薪假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按勞動部109年2月10日勞動條3字第1090044699號函釋,事業單位如因受疫情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得循注意事項規定,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若特定產業或職位無法實施居家工作,勢必有一定事業單位將面臨業務緊縮、營運困難等情形,此時雇主為避免資遣解僱員工,得依上開注意事項,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因此,受疫情影響的產業,雇主並非片面決定即可實施無薪假,須依據勞動部訂頒之注意事項規定,方能實施無薪假(陳業鑫,無薪假人數創新高!勞動律師:放無薪假(減班休息)前一定要注意的10大事項,今周刊,110/6/22)。
由於實施無薪假影響勞工的勞動條件重大,雇主需與勞工協商同意,始得施行,不得以受疫情影響為由,片面減少工資。勞雇雙方如協商同意減少工時與工資,應以書面約定為之,避免事後發生爭議時舉證困難。若雇主未與勞工協商同意即片面實施無薪假,勞工因雇主違反勞動契約致損害權益者,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主管機關對於事業單位實施無薪假之情形,自應加強查察,以保障勞工權益。
(二)政府宜逐步推動刺激內需政策以助產業復甦,降低無薪假人數
全臺防疫警戒雖降為二級,餐廳開放內用,但民眾仍然自我管理,內需產業回復力道仍弱,短期內似較難出現報復性消費,無薪假情勢仍有待觀察。為便於主管機關掌握轄區企業實施無薪假狀況,適時介入關懷提供受影響勞工必要協助,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事業單位應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進行通報。而政府因應疫情提供勞工和雇主的相關補助措施,分別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就業計畫、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之紓困4.0方案(個人紓困、營運資金及薪資補貼、紓困貸款等措施),以利度過景氣寒冬。行政院復於110年8月26日公布五倍券政策,全民免費領取,額度為5,000元,可選擇紙本券或數位券,預計使用至明年4月底。期望政府持續祭出振興券等刺激內需方案,使內需型產業逐漸復甦,以降低無薪假人數。
撰稿人:楊芳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