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之政策及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9月
更新日期:110年9月6日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1435
一、 議題: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之政策及法制研析
二、 所涉法規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補助要點
三、 探討研析
(一) 教育部建置「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2020年連結35個產業公協會、233家企業及95所技職學校,促成產業與學校協作實務教學與實作學習,共同培育專業技術人才 。
(二) 2018年,教育部將原「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轉型為「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推動現行產學培育,建立客製化人才培育模式 ,有利於促進產學深化及合作。
(三) 由於科技進步快速,產業創新與職場分工是經濟發展的常態。然而加強技專校院與產業界交流,經檢視政策及法制面進行產學合作,似有精進空間。
四、 建議事項
針對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政策及法制方面之相關問題,茲研提如下建議供參:
(一) 落實綱領協力事項,研考分工執行成效
2015年《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公布施行,依該法第4條規定,為培育符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需求之人才,制定宏觀技職教育政策綱領,行政院應定期邀集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首長,召開技職教育審議會...。前項綱領,至少每2年應通盤檢討1次並公告之。經查行政院業依法分別於2017年、2019年訂定與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惟對於政策綱領中「各部會協力事項」,似宜經由研考機制,賡續追蹤執行狀況,裨益落實政策綱領發揮綜效。
(二) 掌握產業人力需求,提前規劃人力培育
依《學位授予法》相關規定,技專校院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位。顯然,技專校院依學制培育學生的修業期間約需2-5年,故學校招生前必須掌握產業人力需求的類別與人數;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5條第2項未規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彙整所轄產業人才需求相關資料,應依專業層級提前2-5年送中央主管機關。教育主管機關未能提前規劃與審核學校招生相關事宜,學校就依既有系科培育學生,結果就無法滿足產業人才需求。因此,《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5條第2項似宜依前所述予以修正。
撰稿人:盧延根
二、 所涉法規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補助要點
三、 探討研析
(一) 教育部建置「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2020年連結35個產業公協會、233家企業及95所技職學校,促成產業與學校協作實務教學與實作學習,共同培育專業技術人才 。
(二) 2018年,教育部將原「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轉型為「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推動現行產學培育,建立客製化人才培育模式 ,有利於促進產學深化及合作。
(三) 由於科技進步快速,產業創新與職場分工是經濟發展的常態。然而加強技專校院與產業界交流,經檢視政策及法制面進行產學合作,似有精進空間。
四、 建議事項
針對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政策及法制方面之相關問題,茲研提如下建議供參:
(一) 落實綱領協力事項,研考分工執行成效
2015年《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公布施行,依該法第4條規定,為培育符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需求之人才,制定宏觀技職教育政策綱領,行政院應定期邀集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首長,召開技職教育審議會...。前項綱領,至少每2年應通盤檢討1次並公告之。經查行政院業依法分別於2017年、2019年訂定與修正「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惟對於政策綱領中「各部會協力事項」,似宜經由研考機制,賡續追蹤執行狀況,裨益落實政策綱領發揮綜效。
(二) 掌握產業人力需求,提前規劃人力培育
依《學位授予法》相關規定,技專校院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位。顯然,技專校院依學制培育學生的修業期間約需2-5年,故學校招生前必須掌握產業人力需求的類別與人數;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5條第2項未規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彙整所轄產業人才需求相關資料,應依專業層級提前2-5年送中央主管機關。教育主管機關未能提前規劃與審核學校招生相關事宜,學校就依既有系科培育學生,結果就無法滿足產業人才需求。因此,《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5條第2項似宜依前所述予以修正。
撰稿人:盧延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