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廚餘回收去化議題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9月
更新日期:110年9月1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蔡琮浩
編號:R01450
一、題目:疫情下廚餘回收去化議題探討
二、所涉法規
廢棄物清理法、飼料管理法、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三、探討研析
(一)為防堵非洲豬瘟,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宣布9月份禁止廚餘養豬,違者依《飼料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違規輸入國外肉品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統計,目前全台每日廚餘回收量約有2,250公噸。國內合法申請使用廚餘養豬的養豬場有676家,飼養豬隻約43萬頭,每天可消化約1,263公噸的廚餘 ,另做堆肥使用約760公噸、生質能約80公噸;而家戶廚餘中,用作堆肥及生質能約60%,養豬廚餘約40% 。也就是說,國內廚餘超過58%是透過養豬去化,突然排除以廚餘養豬的廚餘去化方式,環保署表示會請各地方政府先以焚化廠及掩埋場處理,再逐步導入相關設施處置。
(三)在禁止廚餘養豬之後,各縣市紛紛出現廚餘去化問題,也讓既有的廚餘處理問題引發關注。環保署曾邀集22縣市政府環保局召開應變會議,討論防疫期間如何確保民眾、餐廳、機關、廚餘清運業者、廚餘養豬場等單位完備廚餘去化應變措施 。立法委員也要求政府應集中、專業化高溫蒸煮處理養豬的剩食,並推行廚餘環保飼料化,杜絕運送過程污染,兼顧環保與經濟效益。環保署則表示,目前廚餘以生質能源化與堆肥化為優先處理選項,未來可研議飼料化 。但為防堵非洲豬瘟,目前政府相關廚餘回收措施略顯消極。
(四)事實上,在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發生時,國內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民眾多宅居在家,廚餘就有增加現象,如臺南市就比去年增加38.6% 。疫情期間禁止廚餘養豬,要如何管控廚餘的回收、去化、流向、避免污染並減輕垃圾處理系統負擔,勢必成為政府在防堵非洲豬瘟之外的另一個挑戰。
四、建議事項
(一)建立各部會及各縣市廚餘去化協調整合機制
針對多出的熟廚餘,環保署會先請各地方政府以焚化廠及掩埋場處理,再逐步導入相關設施處置。但部分靠養豬去化熟廚餘的縣市,短時間內的處理量能恐產生問題。若廚餘混入垃圾焚燒,由於高含水及鹽分恐傷害焚化爐體,也可能產生戴奧辛並增加底渣垃圾,送到掩埋場則可能有臭味及滲出水污染等問題,造成垃圾處理系統的嚴重負擔。
新冠肺炎疫情加上非洲豬瘟疫情的雙重衝擊,讓政府備多力分,但防疫仍不應忽略環保,對於廚餘去化,有專家提出將污水處理場內閒置的消化槽,轉用來處理廚餘;或地方環保機關先將熟廚餘送到掩埋場做簡易堆肥,待腐熟後再做利用 等建議,均須先具備相關處理設施或場所,因此建議環保署應加快增設廚餘快速發酵場、乾式發酵處理場等專門的廚餘處理設施,也應建立跨部會、跨縣市的廚餘去化協調整合機制,透過協調平台讓廚餘來源及去化透明化,也可避免個別縣市因單打獨鬥而發生廚餘大戰,才能提升廚餘去化及再運用量能。
(二)宜加速廚餘回收去化相關設備之建置
過去面對非洲豬瘟,環保署透過要求養豬場落實廚餘高溫蒸煮,維持中心溫度達90℃以上至少1小時消滅病菌後,才可用於餵飼豬隻,並建置上傳平台進行管控。雖然針對違法的養豬場採依法從重處分,但為避免違法養豬場或不具有高溫蒸煮設備養豬業者造成防疫破口,而全面禁絕廚餘養豬,顯然面對違規養豬場之取締及廚餘回收去化等機制都仍有不足,而迫使採行全面禁絕方式,作法上有改進之空間。
目前廚餘再利用大致可區分為四種形式,分別為堆肥、養豬、能源回收及其他 。環保署107年至110年雖已補助地方政府約新臺幣13億元增設堆肥設備、快速發酵設備、高效率廚餘處理廠等,期逐步將養豬廚餘轉型到堆肥快速發酵或生質能發電,但效能及數量仍有不足,主管機關宜加速廚餘回收去化相關設備之建置,以應未來所需。
(三)積極推動建立國內剩食資訊平台
回歸廚餘去化的根本解決之道,仍應積極建立民眾續食、惜食、減少剩食的環保態度。透過民眾自動自發從源頭減量,從產地到餐桌的低碳飲食,甚至回收廚餘時先瀝乾水分等簡單動作,都可為廚餘去化的環保工作盡一份心力。
全球每年約有13億噸的食物遭到丟棄浪費,因此有環保團體和社會組織透過大數據分析、線上平台等資訊,以創新科技或食物銀行等方式來解決食物供需鏈間的浪費問題。本次疫情引發的廚餘回收及去化問題,正呼應這長久被討論的議題,建議政府不只在廚餘去化設施整合上進行討論,也應積極推動建立國內剩食資訊平台,運用數位創新科技解決食物供需和浪費問題,以保護地球環境循環永續發展。
撰稿人:蔡琮浩
二、所涉法規
廢棄物清理法、飼料管理法、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三、探討研析
(一)為防堵非洲豬瘟,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宣布9月份禁止廚餘養豬,違者依《飼料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違規輸入國外肉品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統計,目前全台每日廚餘回收量約有2,250公噸。國內合法申請使用廚餘養豬的養豬場有676家,飼養豬隻約43萬頭,每天可消化約1,263公噸的廚餘 ,另做堆肥使用約760公噸、生質能約80公噸;而家戶廚餘中,用作堆肥及生質能約60%,養豬廚餘約40% 。也就是說,國內廚餘超過58%是透過養豬去化,突然排除以廚餘養豬的廚餘去化方式,環保署表示會請各地方政府先以焚化廠及掩埋場處理,再逐步導入相關設施處置。
(三)在禁止廚餘養豬之後,各縣市紛紛出現廚餘去化問題,也讓既有的廚餘處理問題引發關注。環保署曾邀集22縣市政府環保局召開應變會議,討論防疫期間如何確保民眾、餐廳、機關、廚餘清運業者、廚餘養豬場等單位完備廚餘去化應變措施 。立法委員也要求政府應集中、專業化高溫蒸煮處理養豬的剩食,並推行廚餘環保飼料化,杜絕運送過程污染,兼顧環保與經濟效益。環保署則表示,目前廚餘以生質能源化與堆肥化為優先處理選項,未來可研議飼料化 。但為防堵非洲豬瘟,目前政府相關廚餘回收措施略顯消極。
(四)事實上,在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發生時,國內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民眾多宅居在家,廚餘就有增加現象,如臺南市就比去年增加38.6% 。疫情期間禁止廚餘養豬,要如何管控廚餘的回收、去化、流向、避免污染並減輕垃圾處理系統負擔,勢必成為政府在防堵非洲豬瘟之外的另一個挑戰。
四、建議事項
(一)建立各部會及各縣市廚餘去化協調整合機制
針對多出的熟廚餘,環保署會先請各地方政府以焚化廠及掩埋場處理,再逐步導入相關設施處置。但部分靠養豬去化熟廚餘的縣市,短時間內的處理量能恐產生問題。若廚餘混入垃圾焚燒,由於高含水及鹽分恐傷害焚化爐體,也可能產生戴奧辛並增加底渣垃圾,送到掩埋場則可能有臭味及滲出水污染等問題,造成垃圾處理系統的嚴重負擔。
新冠肺炎疫情加上非洲豬瘟疫情的雙重衝擊,讓政府備多力分,但防疫仍不應忽略環保,對於廚餘去化,有專家提出將污水處理場內閒置的消化槽,轉用來處理廚餘;或地方環保機關先將熟廚餘送到掩埋場做簡易堆肥,待腐熟後再做利用 等建議,均須先具備相關處理設施或場所,因此建議環保署應加快增設廚餘快速發酵場、乾式發酵處理場等專門的廚餘處理設施,也應建立跨部會、跨縣市的廚餘去化協調整合機制,透過協調平台讓廚餘來源及去化透明化,也可避免個別縣市因單打獨鬥而發生廚餘大戰,才能提升廚餘去化及再運用量能。
(二)宜加速廚餘回收去化相關設備之建置
過去面對非洲豬瘟,環保署透過要求養豬場落實廚餘高溫蒸煮,維持中心溫度達90℃以上至少1小時消滅病菌後,才可用於餵飼豬隻,並建置上傳平台進行管控。雖然針對違法的養豬場採依法從重處分,但為避免違法養豬場或不具有高溫蒸煮設備養豬業者造成防疫破口,而全面禁絕廚餘養豬,顯然面對違規養豬場之取締及廚餘回收去化等機制都仍有不足,而迫使採行全面禁絕方式,作法上有改進之空間。
目前廚餘再利用大致可區分為四種形式,分別為堆肥、養豬、能源回收及其他 。環保署107年至110年雖已補助地方政府約新臺幣13億元增設堆肥設備、快速發酵設備、高效率廚餘處理廠等,期逐步將養豬廚餘轉型到堆肥快速發酵或生質能發電,但效能及數量仍有不足,主管機關宜加速廚餘回收去化相關設備之建置,以應未來所需。
(三)積極推動建立國內剩食資訊平台
回歸廚餘去化的根本解決之道,仍應積極建立民眾續食、惜食、減少剩食的環保態度。透過民眾自動自發從源頭減量,從產地到餐桌的低碳飲食,甚至回收廚餘時先瀝乾水分等簡單動作,都可為廚餘去化的環保工作盡一份心力。
全球每年約有13億噸的食物遭到丟棄浪費,因此有環保團體和社會組織透過大數據分析、線上平台等資訊,以創新科技或食物銀行等方式來解決食物供需鏈間的浪費問題。本次疫情引發的廚餘回收及去化問題,正呼應這長久被討論的議題,建議政府不只在廚餘去化設施整合上進行討論,也應積極推動建立國內剩食資訊平台,運用數位創新科技解決食物供需和浪費問題,以保護地球環境循環永續發展。
撰稿人:蔡琮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