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接種疫苗證明政策之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9月
更新日期:110年9月22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建欉
編號:R01458
一、題目:推動接種疫苗證明政策之探討
二、所涉法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個人資料保護法
三、探討研析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持續延燒超過一年,各國為阻絕病毒擴散,施行國境封鎖、邊境管制等措施,人員移動因之出現嚴重停滯現象。隨著疫苗接種率逐步提高,各國政府紛紛提出「疫苗護照」(Vaccine Passport)或「綠色數位證書」(Digital Green Pass /Certificate)等接種疫苗證明文件或數位憑證,盼能藉此免除或縮短出入境檢疫隔離期間,以加速恢復經濟活動,讓民眾重回正常生活 。
(二)臺北市政府於本(2021)年8月21日舉行疫情記者會提及,希望在臺北市推動「疫苗護照」認證機制。未來在餐廳內用採分區入座,未接種疫苗者以隔板並採梅花座方式坐一區,已接種疫苗者坐另一區並免除上述防疫措施。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認為,現階段COVID-19疫苗最多僅能提供12歲以上民眾施打,若因為沒有適合疫苗可接種,而使小孩被迫與大人分開用餐,恐怕並不合適 。
(三)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疫苗護照」政策如廣泛推動並作為通關標準,恐讓疫苗分配不均問題加劇,進而引發搶打潮並產生歧視疑慮等問題,因此反對使用「疫苗護照」當作通關證明。法國政府為鼓勵民眾接種疫苗並避免第4次全國封鎖,7月中旬推出「健康通行證」防疫措施,民眾欲進入餐廳或電影院等公共場所時,都須出示已接種疫苗或病毒篩檢呈陰性報告等證明,希望藉此提高疫苗接種率。但此舉卻引發大批民眾走上街頭抗議,認為「健康通行證」政策,形同變相強制民眾接種疫苗並限制未接種疫苗者移動自由 。
(四)支持推動「疫苗護照」政策者認為,該措施有助於逐步恢復跨境流動、全球經濟復甦,免除核酸檢測(PCR)與隔離,並使跨國移動正常化。另一方面,反對者則認為,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仍有存疑,強制隔離易引發歧視及人權問題。近期各國不斷出現突破性感染 (Breakthrough infection)案例,醫界認為疫苗已無法完全避免被病毒感染,過度依賴疫苗保護,也可能成為防疫破口。防疫措施與自由人權間之法益衝突,相關政策容有討論空間。
四、建議事項
(一)宜俟疫苗供應普及後再行推動
據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9月12日止,COVID-19 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為48.68 %,劑次人口比為53.14 (劑/每百人),另完整接種二劑疫苗者約有104萬人,覆蓋率不及一成 ,貿然推動接種疫苗證明作為各項國內外通關標準,不僅讓尚未接種者產生相對剝奪感,更形同是變相懲罰 。主管機關宜對疫苗有效性及安全性,提供更公開、透明的資訊,以化解大眾疑慮、提高民眾接種意願。在疫苗種類與數量供應充足及國人接種疫苗達一定比率後,再推動接種疫苗證明相關政策較為妥適。
(二)宜統一名稱用語,並避免產生歧視
有關國內目前「接種疫苗證明」政策,主管機關仍在研議中,未來使用何種名稱尚無定論。惟目前坊間與國內外媒體,已出現「疫苗護照」、「健康通行證」、「疫苗通行證」、「綠色數位證書」、「免疫護照」等用語,其使用範圍與效力莫衷一是。主管機關對「接種疫苗證明」,使用之名稱用語及是否作為特定場域通行證明等議題,宜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考量公平性、簡潔易懂、個人隱私及歧視問題等事項,在凝聚共識後,統一名稱用語並訂定相關辦法,以避免發生混淆、誤用及侵害人權等情事。
(三)接種疫苗證明政策應與國際接軌
為恢復國際間經濟、觀光等活動,使民生及產業逐步回歸正常運作,推動「接種疫苗證明」政策勢必成為各國防疫趨勢。未來跨國旅行、跨境商業活動,可能須備妥接種疫苗或核酸檢測(PCR)陰性等證明,以取得快速通關或縮短檢疫時間等便利措施 。主管機關就接種疫苗證明議題,宜提早與各國展開磋商,就承認疫苗之種類、通行條件與效力、個人資料保密、接種證明格式等議題充分交換意見後,研擬與國際接軌及相互承認之合作機制,提前為邊境解封做準備。
撰稿人:陳建欉
二、所涉法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個人資料保護法
三、探討研析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持續延燒超過一年,各國為阻絕病毒擴散,施行國境封鎖、邊境管制等措施,人員移動因之出現嚴重停滯現象。隨著疫苗接種率逐步提高,各國政府紛紛提出「疫苗護照」(Vaccine Passport)或「綠色數位證書」(Digital Green Pass /Certificate)等接種疫苗證明文件或數位憑證,盼能藉此免除或縮短出入境檢疫隔離期間,以加速恢復經濟活動,讓民眾重回正常生活 。
(二)臺北市政府於本(2021)年8月21日舉行疫情記者會提及,希望在臺北市推動「疫苗護照」認證機制。未來在餐廳內用採分區入座,未接種疫苗者以隔板並採梅花座方式坐一區,已接種疫苗者坐另一區並免除上述防疫措施。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認為,現階段COVID-19疫苗最多僅能提供12歲以上民眾施打,若因為沒有適合疫苗可接種,而使小孩被迫與大人分開用餐,恐怕並不合適 。
(三)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疫苗護照」政策如廣泛推動並作為通關標準,恐讓疫苗分配不均問題加劇,進而引發搶打潮並產生歧視疑慮等問題,因此反對使用「疫苗護照」當作通關證明。法國政府為鼓勵民眾接種疫苗並避免第4次全國封鎖,7月中旬推出「健康通行證」防疫措施,民眾欲進入餐廳或電影院等公共場所時,都須出示已接種疫苗或病毒篩檢呈陰性報告等證明,希望藉此提高疫苗接種率。但此舉卻引發大批民眾走上街頭抗議,認為「健康通行證」政策,形同變相強制民眾接種疫苗並限制未接種疫苗者移動自由 。
(四)支持推動「疫苗護照」政策者認為,該措施有助於逐步恢復跨境流動、全球經濟復甦,免除核酸檢測(PCR)與隔離,並使跨國移動正常化。另一方面,反對者則認為,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仍有存疑,強制隔離易引發歧視及人權問題。近期各國不斷出現突破性感染 (Breakthrough infection)案例,醫界認為疫苗已無法完全避免被病毒感染,過度依賴疫苗保護,也可能成為防疫破口。防疫措施與自由人權間之法益衝突,相關政策容有討論空間。
四、建議事項
(一)宜俟疫苗供應普及後再行推動
據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9月12日止,COVID-19 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為48.68 %,劑次人口比為53.14 (劑/每百人),另完整接種二劑疫苗者約有104萬人,覆蓋率不及一成 ,貿然推動接種疫苗證明作為各項國內外通關標準,不僅讓尚未接種者產生相對剝奪感,更形同是變相懲罰 。主管機關宜對疫苗有效性及安全性,提供更公開、透明的資訊,以化解大眾疑慮、提高民眾接種意願。在疫苗種類與數量供應充足及國人接種疫苗達一定比率後,再推動接種疫苗證明相關政策較為妥適。
(二)宜統一名稱用語,並避免產生歧視
有關國內目前「接種疫苗證明」政策,主管機關仍在研議中,未來使用何種名稱尚無定論。惟目前坊間與國內外媒體,已出現「疫苗護照」、「健康通行證」、「疫苗通行證」、「綠色數位證書」、「免疫護照」等用語,其使用範圍與效力莫衷一是。主管機關對「接種疫苗證明」,使用之名稱用語及是否作為特定場域通行證明等議題,宜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考量公平性、簡潔易懂、個人隱私及歧視問題等事項,在凝聚共識後,統一名稱用語並訂定相關辦法,以避免發生混淆、誤用及侵害人權等情事。
(三)接種疫苗證明政策應與國際接軌
為恢復國際間經濟、觀光等活動,使民生及產業逐步回歸正常運作,推動「接種疫苗證明」政策勢必成為各國防疫趨勢。未來跨國旅行、跨境商業活動,可能須備妥接種疫苗或核酸檢測(PCR)陰性等證明,以取得快速通關或縮短檢疫時間等便利措施 。主管機關就接種疫苗證明議題,宜提早與各國展開磋商,就承認疫苗之種類、通行條件與效力、個人資料保密、接種證明格式等議題充分交換意見後,研擬與國際接軌及相互承認之合作機制,提前為邊境解封做準備。
撰稿人:陳建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