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際航空碳排管制之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9月 更新日期:110年9月29日 作者:黃兆儀 編號:R01463
一、題目:國際航空碳排管制之探討
二、所涉法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三、探討研析
(一)據報載 ,全球航空業者面臨環保團體施壓,要求藉減少航空旅遊降低碳排,美國政府為此發布聲明,希望2050年能讓航空公司戒除長期使用化石燃料之癮,而美國航空業也自發性訂定在2030年SAF(可持續航空燃料,與傳統航油相比,SAF 最多可減少 80% 的碳排放量)使用量達到30億加侖。
(二)京都議定書與巴黎協定是國際間管制溫室氣體排放之主要國際協定,然而長期以來,國際在氣候變遷的治理上,對國際航空業碳排放之管制卻是空白。迄於2016年10月7日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下稱ICAO)第39屆大會,通過「國際民航組織關於環境保護的持續政策和做法之綜合聲明-氣候變化」和「國際民航組織關於環境保護的持續政策和做法之綜合聲明-全球市場措施機制」兩份文件,同意每年將航空燃油效率提高2%,從2020年起達成「民用航空零碳成長目標」,並實施「國際航空業碳抵銷與減排計畫(下稱CORSIA)」。CORSIA要求國際航空業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35年期間,每年進行國際航線碳排放之監測、報告與查證作業(Monitoring,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下稱MRV)。此外,ICAO從全球市場措施機制、航空器技術之改進、航空器航行最佳化、航空器替代燃料發展等4個面向著手,積極發展新技術及輔導新規則,以降低航空碳排放量。
(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1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因應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規定,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基此,相關主管機關宜積極推動,不論是採行碳稅或碳費,抑或是排放交易(碳交易市場),尤其重要的是凝聚排碳者付費的社會共識,以達成減碳目標。
四、建議事項
鑑於ICAO規劃之減碳藍圖 :「一、2020年「零碳成長」;二、2020年前,每年提升1.5%用油效率;三、2050年排碳量,較2005年降低50%。」,以及國際間減碳措施之發展,相關機關需妥為因應,以協助確保我國籍航空業永續發展。
(一)訂定國內相關作業準則及規範
依CORSIA MRV 要求,建立國內相關作業準則及規範,建置註冊系統,提前準備後續提報相關作業,並研擬因應對策,以與國際接軌。
(二) 研擬航空替代燃油因應策略
替代性燃料之研發關係國家未來能源安全,建議由官產學界共同攜手合作,積極收集國際相關進程與趨勢,以瞭解產業需求與國際重要應對氣候變遷之能源策略趨勢。
(三) 建立碳交易市場或碳權抵換機制
面對國際減碳趨勢,相關單位當持續關注國際減碳措施,加緊腳步研擬碳費、碳交易等碳排放管理機制,以協助國內產業與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接軌。此外,尚須加大力道執行產業循環經濟、淨零建築、綠色運輸,以及碳捕捉、封存、再利用技術,並適度透過修法加以推動。
撰稿人:黃兆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