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訊方式媒介推薦飆股詐騙問題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10月
更新日期:110年10月1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謝碧珠
編號:R01476
一、題目:以通訊方式媒介推薦飆股詐騙問題探討
二、所涉法規
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三、探討研析
關於以電話、簡訊及LINE等媒介推薦飆股詐騙之問題嚴重,今(110)年9月27日本院財政委員會上多位委員提出質詢;有委員表示,自己也有收到相關推薦飆股簡訊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統計,今年截至9月17日,已收到203件相關檢舉案;與上半年統計96件相比,短短3個月激增超過百件。另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受理投資詐騙案2,994件、財損逾12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399件,激增9成 。
為避免投資人遭不法人士以以電話、簡訊及LINE等媒介推薦飆股、未上市(櫃)股票,或勸誘投資海外低價股,暨冒用合法業者或財經專家學者名義誘騙投資而遭受損失之情事,金管會於9月23日發布新聞稿,提出相關對策要點如下 :
(一)呼籲投資人從事投資理財前務必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且可至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網頁之「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宣導」專區,查詢金管會核准之合法證券商、期貨業、投信投顧業名單,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督導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與證券期貨及投信投顧業者積極宣導投資人注意投資相關風險,其中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已建置國際投資警示專區及非法業者警示專區,供投資人查詢相關非法業者警示及海外投資注意事項、近期遭冒名財經人士之對外澄清內容、媒體報導及證券期貨業者澄清等資訊,二公會亦將於今年9月份陸續透過辦理座談會、刊登平面與媒體廣告、製作海報及反詐騙短片等方式,宣導投資詐騙態樣、手法、及特徵等資訊,以強化反金融詐騙警覺。另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強化對證券市場交易之監視查核,如發現任何人涉有證券不法交易情事,即依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三)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召開研商「防制假投資詐欺」會議,決議由雙方建立即時聯繫窗口,以利深化合作,金管會及所轄公會、業者及周邊單位將持續強化投資詐騙等違法案件之情資蒐集,以協助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或司法單位辦理相關案件,民眾若有發現可能詐騙情形,可檢具相關具體事證向警政署反詐欺專線165或法務部調查局提出檢舉,或提供金管會轉請相關單位查辦;另金管會與警政署亦將合作辦理宣導事宜,期能將防制假投資詐欺之觀念推廣至普羅大眾。
四、建議事項
(一)主動公開起訴與判決資訊以產生嚇阻犯罪作用
按前揭相關統計資料顯示,以電話、簡訊及LINE等媒介推薦飆股詐騙之現象,今年較去年,更形變本加厲。揆諸相關報載之詐騙情事,或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及第2項 之情事而犯同法第171條之罪,或涉嫌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 之罪者。考諸相關立法,一再提高相關自由刑之刑度與罰金刑之額度,期為藉以發揮嚇阻犯罪之功能。惟相關案件被移送法辦後,究竟有多少被繩之以法者,卻未見金管會或相關宣導資訊有所揭露。因此,建議主管機關及檢調、法院等司法機關應加強詐騙案件偵辦與裁判效率,並將相關起訴與判決資訊以發布新聞稿方式主動向大眾公開,除了教化投資人外,也藉以對歹徒產生嚇阻作用。
(二)主管機關應主動追蹤並移送詐騙案件以嚇阻違法
估計近兩年來,截至目前為止,累計相關案件應已達五千多件,而破案之件數與追回之不法所得到底有多少?未見相關官網有統計資訊或報告。職是,過去金管會及法務部對於相關詐騙案件之移送檢調與嚇阻違法之作為,顯然欠缺主動追蹤並蒐集相關違法事證之機制,亟待檢討改進。因此,建議金管會及法務部對於民眾檢舉或周邊機構發現之詐騙案件,應積極主動追蹤、蒐集相關違法事證,檢調自應配合儘速偵辧,以嚇阻違法。
撰稿人:謝碧珠
二、所涉法規
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三、探討研析
關於以電話、簡訊及LINE等媒介推薦飆股詐騙之問題嚴重,今(110)年9月27日本院財政委員會上多位委員提出質詢;有委員表示,自己也有收到相關推薦飆股簡訊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統計,今年截至9月17日,已收到203件相關檢舉案;與上半年統計96件相比,短短3個月激增超過百件。另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8月受理投資詐騙案2,994件、財損逾12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399件,激增9成 。
為避免投資人遭不法人士以以電話、簡訊及LINE等媒介推薦飆股、未上市(櫃)股票,或勸誘投資海外低價股,暨冒用合法業者或財經專家學者名義誘騙投資而遭受損失之情事,金管會於9月23日發布新聞稿,提出相關對策要點如下 :
(一)呼籲投資人從事投資理財前務必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且可至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網頁之「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宣導」專區,查詢金管會核准之合法證券商、期貨業、投信投顧業名單,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督導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與證券期貨及投信投顧業者積極宣導投資人注意投資相關風險,其中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已建置國際投資警示專區及非法業者警示專區,供投資人查詢相關非法業者警示及海外投資注意事項、近期遭冒名財經人士之對外澄清內容、媒體報導及證券期貨業者澄清等資訊,二公會亦將於今年9月份陸續透過辦理座談會、刊登平面與媒體廣告、製作海報及反詐騙短片等方式,宣導投資詐騙態樣、手法、及特徵等資訊,以強化反金融詐騙警覺。另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強化對證券市場交易之監視查核,如發現任何人涉有證券不法交易情事,即依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三)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召開研商「防制假投資詐欺」會議,決議由雙方建立即時聯繫窗口,以利深化合作,金管會及所轄公會、業者及周邊單位將持續強化投資詐騙等違法案件之情資蒐集,以協助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或司法單位辦理相關案件,民眾若有發現可能詐騙情形,可檢具相關具體事證向警政署反詐欺專線165或法務部調查局提出檢舉,或提供金管會轉請相關單位查辦;另金管會與警政署亦將合作辦理宣導事宜,期能將防制假投資詐欺之觀念推廣至普羅大眾。
四、建議事項
(一)主動公開起訴與判決資訊以產生嚇阻犯罪作用
按前揭相關統計資料顯示,以電話、簡訊及LINE等媒介推薦飆股詐騙之現象,今年較去年,更形變本加厲。揆諸相關報載之詐騙情事,或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及第2項 之情事而犯同法第171條之罪,或涉嫌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 之罪者。考諸相關立法,一再提高相關自由刑之刑度與罰金刑之額度,期為藉以發揮嚇阻犯罪之功能。惟相關案件被移送法辦後,究竟有多少被繩之以法者,卻未見金管會或相關宣導資訊有所揭露。因此,建議主管機關及檢調、法院等司法機關應加強詐騙案件偵辦與裁判效率,並將相關起訴與判決資訊以發布新聞稿方式主動向大眾公開,除了教化投資人外,也藉以對歹徒產生嚇阻作用。
(二)主管機關應主動追蹤並移送詐騙案件以嚇阻違法
估計近兩年來,截至目前為止,累計相關案件應已達五千多件,而破案之件數與追回之不法所得到底有多少?未見相關官網有統計資訊或報告。職是,過去金管會及法務部對於相關詐騙案件之移送檢調與嚇阻違法之作為,顯然欠缺主動追蹤並蒐集相關違法事證之機制,亟待檢討改進。因此,建議金管會及法務部對於民眾檢舉或周邊機構發現之詐騙案件,應積極主動追蹤、蒐集相關違法事證,檢調自應配合儘速偵辧,以嚇阻違法。
撰稿人:謝碧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