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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輸出檢疫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10月 更新日期:110年10月18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1478
一、 題目:農產品輸出檢疫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 所涉法律
《植物防疫檢疫法》、《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三、探討研析
(一)報導指出,中國大陸接連以檢出「檢疫性有害生物」介殼蟲為由,繼鳳梨後,再暫停進口我國之番荔枝(釋迦)及蓮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回應,將循正式管道向中國大陸要求諮商,若9月30日前無正面回應,將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爭端解決控訴。數據顯示,我國釋迦年產量約5.7萬噸,蓮霧年產量約5萬噸,2020年外銷中國大陸數量分別為13,588噸、4,792噸,分別占總產量23%、9.6%。中國大陸是臺灣釋迦及蓮霧外銷主要市場,中國大陸一旦禁止我國釋迦及蓮霧進口,將對臺東、屏東等農民造成影響。(蘇崇愷,《大陸今起暫停進口臺灣釋迦、蓮霧,繼封殺鳳梨後》,工商時報,2021年9月20日,第A1版)
(二)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3條第2款規定:「植物產品:指籽仁、種子、球根、地下根、地下莖、鮮果、堅果、乾果、蔬菜、鮮花、乾燥花、穀物、生藥材、木材、有機栽培介質、植物性肥料等來源於植物未加工或經加工後有傳播有害生物之虞之物品。」故鮮果之檢疫防疫,應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之規定,檢疫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三)復依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 (即SPS) 措施為國際間通行之重要規範,其目的在於避免或減少各國因國際動植物及其產品貿易造成外來重大疫病與有害生物之入侵及蔓延,以維護其國境內國民及動植物生命健康及自然生態環境。由於SPS措施係以保護境內國民及動植物之生命與健康,各國政府均極為重視,並訂定程度不等的保護措施。SPS 協定亦為限制不當之貿易保護措施,而風險評估為各國政府採行SPS措施之科學基礎,亦為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雙邊諮商及爭端解決之基礎。
四、建議事項
(一)為利農產品輸銷,仍應再加強檢疫與檢驗,以杜爭端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曾於本年2月25日通知我方,因鳳梨多次檢出介殼蟲,自3月1日起暫停進口;復於9月19日通知,自2021年以來,多次從臺灣輸入的釋迦及蓮霧中檢出介殼蟲,為防範植物疫情風險,決定自9月20日起暫停釋迦及蓮霧輸入。農委會回應,我國所有輸出農產品均符合國際規範及中國大陸規定通關,且已採行輸出強化措施。WTO各會員國為加強植物防疫,各進口國均加強防疫檢驗或要求檢疫處理,以降低疫病風險。任一會員認為其他會員之食品衛生或動植物健康規範不符科學證據,均可提出質疑;另外在接獲其他會員要求時,會員必須說明其在評估食品衛生與動植物健康風險時所採取的程序及決策…等等。現多項農產品接連輸出受阻,即使向WTO要求諮商或是提出爭端解決控訴,然冗長之程序並無法及時且有效地幫助農民,故強化檢疫與檢驗仍為根本解決之道。
(二)強化農業國家隊功能,以解決農產品供給國際市場不穩定
臺灣國際農業開發公司(簡稱臺農發,2016年成立)、臺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成立)及臺灣農產品外銷平臺(2019年成立),為國家農業行銷隊和國家農業投資隊,業務涉及產銷調節、農業轉型、跨國檢疫及合作等重要之結構性問題,肩負國家農業政策任務。中國大陸接連對我國農產品暫停進口,農委會除啟動農損基金全力採取相關因應措施保障農民權益外,上述單位更應積極把握仍可銷售之海外市場,維持海外市占率,並鼓勵拓展新興市場,分散出口市場,持續開拓農產品外銷市場,確保銷售暢通。有學者認為在緊急促銷鳳梨之際,農業國家隊並無發揮功能,對於外界批評臺農發營運成效不彰,農委會回應,每當農產外銷或產銷出現問題,臺農發都會被放大檢視,宛如是「政治提款機」。然既已明知為箭靶所在,除應發揮該有之效能更應再強化,以解決外銷困境。
(三)加入CPTPP對農業產生之衝擊,應儘早防範
我國遞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申請,經濟部表示,因為CPTPP降稅幅度大,農產品及汽車業等內需型產業影響大,短期加入會有衝擊,但長期不加入影響會更大。對此,農委會評估恐對20項農產品造成衝擊,將制定7大配套措施:1.拓展海外新興市場;2.推行地產地銷,促進市場區隔;3.建構完整冷鏈場域與供應鏈,提升農產品價值;4.加速農業結構重整;5.提高農業加值轉型;6.強化檢疫與檢驗;7.擴大推動農業保險,保障農家收入穩定。(加入CPTPP衝擊產值 也衝擊選票,自立晚報,2021年9月28日,社論)以上配套措施有幾項為之前持續在進行的,應對其成效加以檢視評估,多面向考量並適時調整方向,俾使衝擊減至最低。

撰稿人:陳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