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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躺平族現象研析我國青年居住正義 撰成日期:110年10月 更新日期:110年10月27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盧焜鑫 編號:R01492
一、題目:從躺平族現象研析我國青年居住正義
二、所涉法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住宅法、所得稅法
三、探討研析
(一)近幾年來,世界各國掀起一股躺平族 風潮,年輕世代自認即使努力亦無法改變現狀追上物價,乾脆不買房、不買車、不結婚、不生育、不消費,只想待在安穩的舒適圈,不積極的工作態度成了普遍的現象,無可避免地,臺灣亦出現類似的情形。「樓愈蓋愈高,我們卻離天堂愈來愈遠。」這是當下年輕人深沉的感嘆。全臺平均房價已經是年家庭所得的9.7倍,倘將預售屋納入,倍數將超過12倍,臺北更是高達近20倍 。
(二)我國憲法第10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第11條亦規定,公約締約國應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個人不論其年齡、經濟地位、群體、其他屬性,都有權享受適當的住房,且權利之享受不應受到任何歧視 。因此,居住正義可說是基本之人權,對享有所有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是極為重要。
(三)政府為改善及健全現行不動產交易稅制缺失,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基於「居住正義」之考量,陸續修訂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住宅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所得稅法等,明定持有一定期間而出售者,課以不同稅率之稅賦,持有期間愈短稅率愈高,地政士、不動產仲介業者等於不動產交易後,亦需於30天內登錄交易實價。住宅法更明定為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住宅資訊,如租賃與買賣住宅市場之供給、需求、用地及交易價格等。但此抑制房價的政策工具效果似不彰顯,房價對年青人來說依舊如天文數字,躺平族盛行其中。
四、建議事項
(一)政策工具應隨外在系絡滾動修正
有土斯有財、買房始能成家立業為華人傳統觀念,然而長期寬鬆的貨幣政策與低利率,使得熱錢不斷湧入房地產,造成房價居高不下。政府雖已於前開各項法規制定相關規定,欲運用高稅賦及透明化交易價格資訊做為抑制房價之工具,惟自2011年實施近10年來,房價漲勢似仍未受影響,薪資與存錢的速度永遠追不上房價。面對數位化最強的新世代,政策工具之選擇應透過各項質化與量化研究,深入瞭解年青族群需求所在,並隨著外在系絡滾動式檢討改進。
(二)仿傚他國居住政策提高購屋誘因
例如,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於開始工作即須繳納之公積金,除供退休後資金之運用外,亦可轉於購置房產。該國另推行公共住宅,即所謂之「組屋」政策,公民於準備結婚之初可向政府登記;單身者年滿35歲以上也可申請購買 。該國住者有其屋政策鼓勵年青人購屋,住宅自有率高達九成,相較我國廣建社會住宅,採只租不賣,自無法提供年青人購屋動力與誘因,解決現階段問題的同時,宜規劃未來積極的措施。
(三) 提供青年生活網協助其建立信心
美國政治學學者Deborah Stone認為,任何公平的分配均涉及三個層面,即是接受者(recipients,誰得到什麼?)、項目(item,分配什麼?)與程序(process,如何決定和執行分配?)不公平的分配會摧毀社會,當收入不公平時其凝聚感很薄弱,人們彼此不信任,充滿敵意與暴力。因此,公共政策便須藉由重分配來減少社會的不平等 。若居住環境未獲改善,社會存在著「富人住豪宅,窮人住陋室,甚或無家可歸」等現象,則不符合居住正義的社會,也不是一個合乎公理正義的社會 。不作為是躺平族面對一個高壓超速淘汰快的時代,用以反抗現狀的現象,政府除可利用政策工具平抑房價,使其購屋之夢不再遙不可及外,亦應建構家庭、學校、職場、社會及社群媒體等生活網,提供心理及職涯諮商,協助支持年輕人建立自信,勇於追夢。

撰稿人:盧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