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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弱勢及青壯年族群之住宅政策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11月 更新日期:110年11月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黃俊容 編號:R01498
一、 題目:實踐弱勢及青壯年族群之住宅政策研析
二、所涉法規
所得稅法、住宅法、土地稅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報載高雄城中城大火悲劇,燒出了弱勢蝸居的長期困境,傷亡者多數為弱勢租客。政府迅速開出政策改革的支票,行政院蘇院長承諾以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資源優先協助弱勢住戶安居 ,爰本文擬就實踐弱勢及青年族群之住宅政策研析之。
(二) 針對弱勢及青壯年族群住宅之問題成因甚多,茲擇要說明如下:
1. 薪資漲幅長年停滯:在2011~2021年上半年,近11年來,62個產業的平均月薪上漲13%,平減同期消費者物價指數合計上漲約10%之後,近11年的實質薪資漲幅只剩2.3%,其中,23個產業的實質薪資負成長,占全產業數的1/3。長期的薪資增幅趕不上物價上漲。從上述數據看來,台灣大多數產業都是呈現薪資相對停滯甚至於負成長的狀態 。
2. 房價持續上漲居高不下:按主計總處公布2020年空閒住宅共166.4萬宅,空閒住宅率18.5%,較2010年下降0.8個百分點。可見儘管台灣人口負成長,但因單人家戶及夫婦家戶大增,整體家庭戶數持續增加,推升住宅剛性需求,導致空屋率下降 。
3. 投資需求與行銷炒作:。台灣房價之所以上漲,除部分「剛性需求」外,更包含「投資需求」因素,特別是最近預期景氣通膨因素,造就保值與避險投資趨向房市,更是推升房價持續上漲,同時也提供建商行銷炒作房市行情。
四、 建議事項
(一) 由政府籌劃資金及土地,多元管道興建國宅
早期從民國1976年開始為期14年的「國宅計畫」大量推動國宅興建,後來囿於資金運用困難、土地取得困難等因素,使國宅興建緩慢,數量不如預期,加上國宅政策與房屋市場供需無法配合、國宅品質低落等,導致1990年後國宅大量滯銷,政府乃於1999年底停止興辦國民住宅,惟現行建築法令及政府採購政策完備,可重啟國宅計畫或由政府籌劃資金及土地,委託建商興建國宅等,多元管道籌建國宅,設計配套提供平價國宅。
(二) 建置弱勢及無殼青壯年族群之集合住宅,以租帶售
有鑑於現今都會區交通網絡綿密便捷,為實現居住正義,可參考新加坡在都會區鄰近郊區,建置弱勢及無殼青壯年族群之集合住宅,提供平價國宅並視其繳款能力,提供以租帶售(已繳納租金計入日後承購總價中扣除)、分期付款承購,或者只租不購(社會住宅)等設計配套。
(三) 合理限制法人購置住宅數量
央行去年針對公司法人、自然人第三戶以及購地貸款與餘屋貸款祭出信用管制,限制貸款成數,今年再修正調整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最高成數由6成降至4成。然而,由於法人資金充足,對於囤房及短期炒作房市交易不僅較為容易,且影響市場交易明顯。因此,如何合理限制法人購置住宅數量,以適時抑制房價,可配合民眾剛性需求,並依房市市場供需因時因地制宜予以合理限制。
(四) 針對投機性房市需求加重課徵稅賦
針對短期投機性房市需求加重課徵稅賦,例如現行房地合一稅、針對個人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查核租賃所得,或是針對個人、法人及建商課徵更高囤房稅率與非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政府不僅要讓房價回歸理性,更重要的是建造更多適合民眾居住的房子。

撰稿人:黃俊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