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獨居老人居住安全議題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11月
更新日期:110年11月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蔡琮浩
編號:R01502
一、題目:都市獨居老人居住安全議題探討
二、所涉法規
老人福利法、住宅法、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三、探討研析
(一)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不只燒出老舊建築物的公共安全議題,也讓弱勢族群居住正義問題浮上檯面,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由於都市地區生活支出較高,造成弱勢族群和獨居長者被迫聚居在租金或房價偏低的危老建築物內,雖然社會關懷與支持照護系統相對於鄉村已較綿密,但城中城大火還是燒出許多獨居老人居住安全的老問題。
(二)推估臺灣即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根據統計,全國65歲以上之高齡獨居者高達57.1萬人,且較99年時增加22.1萬人 ;而全國列冊需關懷的獨居老人截至110年3月底止計有4萬2,277人 ;以臺北市為例,單獨一名老人居住宅數就超過7萬宅 ,未來比例勢必更有增無減。高齡長者尤其是都市地區獨居老人的居住問題,值得長期關注。
(三)不可否認在自由經濟的租屋市場,房東對於無穩定付租能力的房客有選擇權利,因此靠領老人補助年金、經濟能力差,生活自理能力不佳,又沒有家人照顧的獨居老人,被房東拒絕的勢必比例偏高,迫使其必須住在租金相對便宜的老房子,而在寸土寸金的都市中,其屋況、環境恐怕也難以改善。政府雖然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積極建立社會安全網或提出危老改建、社會住宅、長期照護、獨居老人照顧等政策,但一把火仍然燒出許多被安全網漏接的獨居老人居住問題。
(四)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指出,為建構獨居老人照顧體系,業督請各縣市政府針對列冊關懷之獨居老人每季至少進行1次名冊清查與更新,各地方政府並結合民間志願服務團體提供獨居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陪同就醫、諮詢及轉介等服務;也有長照評估機制協助行動不便長者。
四、建議事項
(一)行政院應協調各相關單位辦理獨居老人聯合清查作業
經過城中城事件之後,中央各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面對此社會關注議題,均積極動員行政體系辦理相關措施,相關機關並允諾針對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將於1個月內完成盤點清查並納管。然清查作業以老舊複合建築物為主,對於未居住於前開建物內的獨居老人,恐回歸原始列冊關懷對象而有遺漏,建議行政院應協調各縣市政府統合社政、民政、警政、消防、衛生、工務等相關單位,辦理獨居老人聯合清查作業,釐清需加強協助老人之完整輪廓,納入社會安全網內。
(二)主管機關應加強推廣老人緊急救援服務
許多獨居老人大都是經濟弱勢的長者,囿於經濟能力所以犧牲生活品質,而選擇房租低廉或自有老宅內獨立生活,僅由兒女或社工偶爾聯絡關懷。目前衛福部針對獨居老人安全網,由各縣市結合醫療系統(生命救援連線)、消防局或警察局(警民連線)、民間單位建立的老人緊急救援服務,僅有8,021人安裝緊急救援系統 ,約占列冊獨居老人總數的18.9%,比例明顯偏低。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推廣老人救援服務,讓獨居老人的安全能確實被安全網保護。
(三)加強推動「公益出租人」政策並增加誘因
回歸現況,推動社會住宅及危老改建等政策方向雖然可行,但有時緩不濟急。針對獨居老人相關單位雖然也推出租金補貼措施,補貼金額則落在2,000元至8,000元不等 ,但對於許多獨居長者而言,申請的行政程序加上須家庭成員無住宅、租賃契約等條件與文件證明,都影響獨居老人的申請意願。不只如此,低廉租金的租屋市場還有房東的報稅問題,讓許多獨居老人得面臨居住環境品質較差的老屋與無法順利申請補貼的循環中。
因此,除了以興建、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等政策幫助弱勢者租屋外,如何透過相關獎補助措施,增加房東租屋給弱勢族群的意願,也是可以努力的方向。對於願意租屋給弱勢獨居老人的「友善房東」,目前內政部依據住宅法,也訂有「公益出租人」的相關稅賦優惠,建議除稅賦優惠外,亦可評估透過如補貼改善房屋修繕經費等措施予以獎勵推廣,改善獨居老人住老屋的環境現況。
撰稿人:蔡琮浩
二、所涉法規
老人福利法、住宅法、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三、探討研析
(一)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不只燒出老舊建築物的公共安全議題,也讓弱勢族群居住正義問題浮上檯面,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由於都市地區生活支出較高,造成弱勢族群和獨居長者被迫聚居在租金或房價偏低的危老建築物內,雖然社會關懷與支持照護系統相對於鄉村已較綿密,但城中城大火還是燒出許多獨居老人居住安全的老問題。
(二)推估臺灣即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根據統計,全國65歲以上之高齡獨居者高達57.1萬人,且較99年時增加22.1萬人 ;而全國列冊需關懷的獨居老人截至110年3月底止計有4萬2,277人 ;以臺北市為例,單獨一名老人居住宅數就超過7萬宅 ,未來比例勢必更有增無減。高齡長者尤其是都市地區獨居老人的居住問題,值得長期關注。
(三)不可否認在自由經濟的租屋市場,房東對於無穩定付租能力的房客有選擇權利,因此靠領老人補助年金、經濟能力差,生活自理能力不佳,又沒有家人照顧的獨居老人,被房東拒絕的勢必比例偏高,迫使其必須住在租金相對便宜的老房子,而在寸土寸金的都市中,其屋況、環境恐怕也難以改善。政府雖然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積極建立社會安全網或提出危老改建、社會住宅、長期照護、獨居老人照顧等政策,但一把火仍然燒出許多被安全網漏接的獨居老人居住問題。
(四)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指出,為建構獨居老人照顧體系,業督請各縣市政府針對列冊關懷之獨居老人每季至少進行1次名冊清查與更新,各地方政府並結合民間志願服務團體提供獨居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陪同就醫、諮詢及轉介等服務;也有長照評估機制協助行動不便長者。
四、建議事項
(一)行政院應協調各相關單位辦理獨居老人聯合清查作業
經過城中城事件之後,中央各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面對此社會關注議題,均積極動員行政體系辦理相關措施,相關機關並允諾針對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將於1個月內完成盤點清查並納管。然清查作業以老舊複合建築物為主,對於未居住於前開建物內的獨居老人,恐回歸原始列冊關懷對象而有遺漏,建議行政院應協調各縣市政府統合社政、民政、警政、消防、衛生、工務等相關單位,辦理獨居老人聯合清查作業,釐清需加強協助老人之完整輪廓,納入社會安全網內。
(二)主管機關應加強推廣老人緊急救援服務
許多獨居老人大都是經濟弱勢的長者,囿於經濟能力所以犧牲生活品質,而選擇房租低廉或自有老宅內獨立生活,僅由兒女或社工偶爾聯絡關懷。目前衛福部針對獨居老人安全網,由各縣市結合醫療系統(生命救援連線)、消防局或警察局(警民連線)、民間單位建立的老人緊急救援服務,僅有8,021人安裝緊急救援系統 ,約占列冊獨居老人總數的18.9%,比例明顯偏低。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推廣老人救援服務,讓獨居老人的安全能確實被安全網保護。
(三)加強推動「公益出租人」政策並增加誘因
回歸現況,推動社會住宅及危老改建等政策方向雖然可行,但有時緩不濟急。針對獨居老人相關單位雖然也推出租金補貼措施,補貼金額則落在2,000元至8,000元不等 ,但對於許多獨居長者而言,申請的行政程序加上須家庭成員無住宅、租賃契約等條件與文件證明,都影響獨居老人的申請意願。不只如此,低廉租金的租屋市場還有房東的報稅問題,讓許多獨居老人得面臨居住環境品質較差的老屋與無法順利申請補貼的循環中。
因此,除了以興建、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等政策幫助弱勢者租屋外,如何透過相關獎補助措施,增加房東租屋給弱勢族群的意願,也是可以努力的方向。對於願意租屋給弱勢獨居老人的「友善房東」,目前內政部依據住宅法,也訂有「公益出租人」的相關稅賦優惠,建議除稅賦優惠外,亦可評估透過如補貼改善房屋修繕經費等措施予以獎勵推廣,改善獨居老人住老屋的環境現況。
撰稿人:蔡琮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