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下中藥應用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11月
更新日期:110年11月9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郁強
編號:R01506
一、題目: Covid-19疫情下中藥應用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藥事法
三、探討研析
(一)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於今(2021)年10月舉行台灣清冠中藥研發學術研討會記者會,發表清冠中藥臨床與基礎研究成果。研究所表示,因應COVID-19疫情,結合臨床及基礎研究成功研發「清冠一號」 已授權8家GMP中藥廠 ,並均取得外銷藥品許可證,銷售全球,協助國際抗疫 。
(二)今年5月,國內疫情爆發,「清冠一號」及時通過緊急授權專案製造 ,廠商也捐贈大量「清冠一號」產品,協助推動中西醫合作治療COVID-19患者,同時啟動多中心真實世界療效觀察研究。臨床資料初步分析結果顯示,對照單純採用西醫治療,採中西醫合治的患者,口服「清冠一號」可減少輕度至中度住院患者轉入加護病房或插管的比例達8成。而經過調整藥方,提供重症、危重症使用的「清冠二號」,更可減少重度至極重度患者的死亡率超過5成 。
四、建議事項
(一)加強宣導「清冠一號」或「清冠二號」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衛生福利部於2021年5月18日同意已取得「臺灣清冠一號」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得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專案製造。該藥品類別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也就是「必須」是中醫師開立處方,才能取得「清冠一號」 。但有民眾誤信此藥方可「預防保健」,到中醫診所、中藥房要求開立處方箋,自己抓藥來服用,還有在LINE群組中出現團購,以及各種使用「清冠一號」配方、暗示有療效的產品出現,甚至是不肖人士散播假消息,在藥材介紹中混雜「生石灰」等具腐蝕性且根本不是藥材的成分誤導民眾 。爰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清冠一號」或「清冠二號」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
(二)積極搜尋具潛力中藥方劑並適量儲備抗病毒中藥材
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全球暖化已引起許多地區氣候系統的混亂、衝擊生態系統、並危及人類生存環境。氣候變遷所引起之微環境氣象條件變化,更進一步影響死亡率、熱危害相關疾病、呼吸道相關疾病及各類傳染性疾病流行規模與流行分布 。面對新興傳染病,建議宜自古代典籍中積極搜尋具有抗病毒潛力之中藥及方劑,進行體外試驗或動物試驗,以驗證其效力;此外,相關抗病毒中藥材 宜適量儲備,以因應疫情之需。
撰稿人:李郁強
二、所涉法規
藥事法
三、探討研析
(一)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於今(2021)年10月舉行台灣清冠中藥研發學術研討會記者會,發表清冠中藥臨床與基礎研究成果。研究所表示,因應COVID-19疫情,結合臨床及基礎研究成功研發「清冠一號」 已授權8家GMP中藥廠 ,並均取得外銷藥品許可證,銷售全球,協助國際抗疫 。
(二)今年5月,國內疫情爆發,「清冠一號」及時通過緊急授權專案製造 ,廠商也捐贈大量「清冠一號」產品,協助推動中西醫合作治療COVID-19患者,同時啟動多中心真實世界療效觀察研究。臨床資料初步分析結果顯示,對照單純採用西醫治療,採中西醫合治的患者,口服「清冠一號」可減少輕度至中度住院患者轉入加護病房或插管的比例達8成。而經過調整藥方,提供重症、危重症使用的「清冠二號」,更可減少重度至極重度患者的死亡率超過5成 。
四、建議事項
(一)加強宣導「清冠一號」或「清冠二號」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衛生福利部於2021年5月18日同意已取得「臺灣清冠一號」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得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專案製造。該藥品類別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也就是「必須」是中醫師開立處方,才能取得「清冠一號」 。但有民眾誤信此藥方可「預防保健」,到中醫診所、中藥房要求開立處方箋,自己抓藥來服用,還有在LINE群組中出現團購,以及各種使用「清冠一號」配方、暗示有療效的產品出現,甚至是不肖人士散播假消息,在藥材介紹中混雜「生石灰」等具腐蝕性且根本不是藥材的成分誤導民眾 。爰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清冠一號」或「清冠二號」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
(二)積極搜尋具潛力中藥方劑並適量儲備抗病毒中藥材
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全球暖化已引起許多地區氣候系統的混亂、衝擊生態系統、並危及人類生存環境。氣候變遷所引起之微環境氣象條件變化,更進一步影響死亡率、熱危害相關疾病、呼吸道相關疾病及各類傳染性疾病流行規模與流行分布 。面對新興傳染病,建議宜自古代典籍中積極搜尋具有抗病毒潛力之中藥及方劑,進行體外試驗或動物試驗,以驗證其效力;此外,相關抗病毒中藥材 宜適量儲備,以因應疫情之需。
撰稿人:李郁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