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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相關問題之探討 撰成日期:110年12月 更新日期:110年12月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盛旺 編號:R01533
一、題目: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相關問題之探討
二、所涉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
三、探討研析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第 6 條及附表規定,依該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審核通過者,今(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底止,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重型)電動機車或 7 期燃油機車者補助金額均為 3000 元、(輕型、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1000元;第5條規定,補助期間至今年12月底止 。
(二)又經濟部所訂「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第17點規定,去(2020)年起新購(重型、輕型)電動機車者補助7000元、(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5100元、電動機車使用國產電池芯者,額外補助3000元;第20點規定,該要點有效期間至明(2022)年12月10日止 。除前揭環保署、經濟部所提供補助外,各縣市就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機車(電動機車或7期燃油車)、新購電動機車等項目,也提供相關加碼補助,以各地方政府實際公告金額為準 。
(三)根據媒體報導,環保署自去年起推動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或7期燃油機車,引發外界質疑7期燃油機車減碳效果不如電動機車,補助政策卻反讓燃油機車銷售量大幅成長,根據統計,去年共補助汰舊新購18萬輛燃油機車,2.8萬輛電動機車,燃油機車補助金額逾9億元,是電動機車的近7倍。環保署前開辦法補助期間至今年底止,明年起將實施新一期補助方案,環保署刻正研議中,擬採「平行兩方案」。第一是「汰舊」,淘汰老舊機車補助2000元;第二是「汰舊換新」,淘汰老車並新購電動機車始得補助,補助金額尚未定案,但汰舊新購7期燃油機車不再補助。新一期補助方案預計12月預告,明年起實施 。爰研提相關建議供參考。
四、建議事項:
(一)建議成立跨部會政策協調平台,訂定運具電動化推動時程
環保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規定,規劃空氣污染防制方案(2020年至2023年),並經行政院2020年5月22日核定在案,作為 2020-2023年空氣污染防制重點,其中針對擴大移動污染源管制部分,政府將持續改善機車等交通工具污染,降低污染排放對民眾暴露之影響 。
為加速機車汰舊換新,環保署透過提供前開經濟誘因方式,自2020年起針對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的燃油機車者提供補助,卻造成燃油機車換購熱潮,反不利於空氣污染防制,也和運具電動化政策方向不符。建議行政院應成立跨部會(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政策協調平台,衡酌國家整體減碳目標,訂定運具電動化推動時程,整合環保署、經濟部現有機車汰舊換新、新購等補助政策工具,就淘汰老舊機車、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新購電動機車等補助項目,評估其成本效益,以求最佳補助方案組合。
(二)提高電動機車使用便利性,營造友善使用環境
依交通部2019年10月機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 ,有67.9%的老車使用者,在電動車價格、性能、充換電方便性具備競爭力之前提下,願意換購電動機車,這仍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經濟部、環保署、交通部)及業者共同努力,打造友善使用環境,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
經濟部應持續輔導國內機車產業轉型電動化,使業者能製造或進口價格、性能與燃油機車相當,且能夠為民眾接受之電動機車,並將車輛維修點、充換電設施普及化並提升電池續航力,以提高使用便利性,營造友善使用環境。
(三)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如禁止或限制移動污染源所使用燃料、動力型式等,前開管制措施由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環保署核定後公告之。爰建請環保署督同地方政府評估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亦可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另建請交通部一併檢討逐步提高電動機車停車位比率、協調地方政府實施電動機車停車優惠(差別)費率。
撰稿人:楊盛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