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居留權相關問題之探討
撰成日期:111年1月
更新日期:111年1月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建欉
編號:R01563
一、題目:移工居留權相關問題之探討
二、所涉法規
就業服務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三、探討研析
(一)受少子高齡化、農村人口外移等因素影響,日本部分職種面臨嚴重缺工問題。因此,日本政府著手研擬自2022年起,開放農業、食品業等14個職業領域,擁有熟練技術的移工,可攜眷無限期居留日本。一旦通過,將鬆綁日本長期禁止移工轉換成為移民之政策。不過保守派人士認為,擴大移工在日本長期就業及永久居住,可能引發各項社會問題,應審慎處理 。
(二)勞動部近日表示,缺工問題不僅在臺灣,日本及韓國也面臨同樣困境,未來在招募移工上,勢必形成多國競爭局面。為吸引優秀移工來臺,將參照日本等國相關作法,初步規劃在臺工作滿6年、技術達一定水準、超過一定薪資門檻等條件之移工,可申請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再接續工作滿5年,即可申請攜眷來臺永久居留,盼藉此增加移工留臺意願 。
(三)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就服法》)第52條規定,現行外籍人士來臺依其工作性質及專業程度 ,居留期間有不同規定 。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並符合相關要件者,得申請永久居留。惟從事《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者,在我國居留(住)之期間,不予計入。突顯我國過去為防堵移工轉換成移民,而採行「白領從寬、藍領從嚴」雙軌管制的移民政策 。為解決臺灣勞動力不足,並提升我國競爭力,政府刻正研擬放寬移工永久居留權,有關移工人權與國家整體利益容有討論空間。茲研提建議供參:
四、建議事項
(一)借鏡他國研提符合國情之攬才、留才政策
因應少子高齡化及產業勞動力不足,國際競才現象已成常態,如何吸引優秀移工來臺、留臺,是當前政府必須正視課題之一 。主管機關宜參考先進國家作為,除永久居留權外,亦可考量社會保障機制、勞動條件改善等方式,與各國競爭優秀技術移工。歐洲過去大量勞動移民,引發近年社會、經濟及安全等議題 。政府在研擬放寬移工永久居留權時,宜借鏡他國實施經驗,審慎評估後為之。
(二)廣邀產官學各界討論優質技術移工認定標準
引進移工與本國勞工如呈現互補關係或有所區隔,則有利於國內勞動市場之良性競爭。反之,如產生替代效果,將壓縮本國就業市場,使青年低薪現象更為惡化。主管機關宜針對優質技術移工認定標準、開放職種類別、技術檢定程序、薪資門檻等事項,邀集產官學各界開會討論,凝聚共識後訂定相關標準,據以引進優質技術移工。
(三)一併檢討就業與移民相關法制
為因應人才及技術人力雙缺困境,行政院於2018年曾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有鬆綁永久居留及依親等規劃,以提高外籍專業及中階技術人力來臺誘因,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未能完成三讀 。據報載勞動部刻正研議以修正行政命令之方式,放寬移工永久居留權規定 ,考量本案涉及產業、勞動、移民等政策規劃,建議一併檢討就業與移民等相關法制,採取專法立法或修法途徑,解決產業缺工與移工居留權益等問題較為妥適。
撰稿人:陳建欉
二、所涉法規
就業服務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三、探討研析
(一)受少子高齡化、農村人口外移等因素影響,日本部分職種面臨嚴重缺工問題。因此,日本政府著手研擬自2022年起,開放農業、食品業等14個職業領域,擁有熟練技術的移工,可攜眷無限期居留日本。一旦通過,將鬆綁日本長期禁止移工轉換成為移民之政策。不過保守派人士認為,擴大移工在日本長期就業及永久居住,可能引發各項社會問題,應審慎處理 。
(二)勞動部近日表示,缺工問題不僅在臺灣,日本及韓國也面臨同樣困境,未來在招募移工上,勢必形成多國競爭局面。為吸引優秀移工來臺,將參照日本等國相關作法,初步規劃在臺工作滿6年、技術達一定水準、超過一定薪資門檻等條件之移工,可申請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再接續工作滿5年,即可申請攜眷來臺永久居留,盼藉此增加移工留臺意願 。
(三)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就服法》)第52條規定,現行外籍人士來臺依其工作性質及專業程度 ,居留期間有不同規定 。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並符合相關要件者,得申請永久居留。惟從事《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者,在我國居留(住)之期間,不予計入。突顯我國過去為防堵移工轉換成移民,而採行「白領從寬、藍領從嚴」雙軌管制的移民政策 。為解決臺灣勞動力不足,並提升我國競爭力,政府刻正研擬放寬移工永久居留權,有關移工人權與國家整體利益容有討論空間。茲研提建議供參:
四、建議事項
(一)借鏡他國研提符合國情之攬才、留才政策
因應少子高齡化及產業勞動力不足,國際競才現象已成常態,如何吸引優秀移工來臺、留臺,是當前政府必須正視課題之一 。主管機關宜參考先進國家作為,除永久居留權外,亦可考量社會保障機制、勞動條件改善等方式,與各國競爭優秀技術移工。歐洲過去大量勞動移民,引發近年社會、經濟及安全等議題 。政府在研擬放寬移工永久居留權時,宜借鏡他國實施經驗,審慎評估後為之。
(二)廣邀產官學各界討論優質技術移工認定標準
引進移工與本國勞工如呈現互補關係或有所區隔,則有利於國內勞動市場之良性競爭。反之,如產生替代效果,將壓縮本國就業市場,使青年低薪現象更為惡化。主管機關宜針對優質技術移工認定標準、開放職種類別、技術檢定程序、薪資門檻等事項,邀集產官學各界開會討論,凝聚共識後訂定相關標準,據以引進優質技術移工。
(三)一併檢討就業與移民相關法制
為因應人才及技術人力雙缺困境,行政院於2018年曾擬具「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有鬆綁永久居留及依親等規劃,以提高外籍專業及中階技術人力來臺誘因,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未能完成三讀 。據報載勞動部刻正研議以修正行政命令之方式,放寬移工永久居留權規定 ,考量本案涉及產業、勞動、移民等政策規劃,建議一併檢討就業與移民等相關法制,採取專法立法或修法途徑,解決產業缺工與移工居留權益等問題較為妥適。
撰稿人:陳建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