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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發展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2月 更新日期:111年2月9日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1595
一、 題目:再生能源發展相關問題研析
二、 所涉法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電業法》
三、探討研析
(一)政府2016年當初揭示2025年能源占比目標為燃氣占5成、燃煤3成、再生能源2成之背景,已與現況不同。經濟部於本(2022)年1月4日澄清,因經濟成長率比預期高,用電量大幅增加,有關國人關切2025年能源占比一事,強調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目標不變。但有學者表示,政府本身建置的綠能裝置容量本就落後。(黃有容、鍾泓良,《非核家園能源配比 宣告跳票 2025再生能源只占15.2% 學者:基載電力不足陷缺電危機》,聯合報,2022年1月4日,第A1版)
(二)經濟部2019年3月推估2025年能源占比目標已調整為燃氣50%、燃煤27%、再生能源20%及其他3%,然目前報導指出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目標已從20%降至15.2%。
(三)依經濟部能源局統計,截至2021年11月止,我國再生能源之裝(設)置容量共11,119.86千瓩,連預定之2020年裝(設)置容量11,331千瓩都尚未能達到;而發電量比例為5.94%,與政策目標再生能源占比2021年須達12%及2025年須達20%,皆落差甚鉅。
(四)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資料顯示,2020~2022年各年全球再生能源新增裝置容量將急速升高至270~280GW之水準,顯著提升。反觀我經濟部卻強調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目標不變,然國內太陽能業者卻表示,以內需來說,未來用量總量提升,若要維持占比20%,勢必再增加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四、建議事項
(一)政府應迅速全盤檢討能源政策
依能源發展綱領(核定本):「訂定能源轉型白皮書......,每年提出執行報告,每5年定期檢討。」經濟部爰應於每年之執行報告中,就之前訂定之分年目標量,檢視再生能源占比達成率,儘速解決癥點所在,方不至於落後太多,無法適時修正。例如發電結構中再生能源占比從2016年4.82%、2017年4.58%、2018年4.59%、2019年5.56%、2020年5.47%、到2021年11月止之5.94%,6年來雖有進步,但與政策目標始終有差距。此攸關產業發展與競爭力,應開誠布公檢核各分年目標,全盤檢視能源政策,持續進行滾動式修正,評估適當裝置容量。
(二)落實再生能源管考機制
政府於2021年9月30日公布第一本「能源轉型白皮書」-2020年度執行報告,同時納入11項能源轉型關鍵指標,包括促進再生能源發展、促進綠色經濟、降低整體電力系統空污排放......等,每項關鍵指標皆有2020年指標數據及近5年(2016-2020年)變化趨勢及分析。然於檢討與精進部分,卻無明確改進方案,且揆諸官方文件多樂觀以對,少有對未能達標之檢討與對策,建議應落實管考並及時改善缺失。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及發電量一直未能達標,應就現實面適時檢討,儘速調整政策抑或更積極尋求達標方法。
(三)持續建立完善智慧電網
據報導,有企業家認為再生能源對於高科技產業而言,是不可依賴、不穩定之能源。鑑於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瞬間變動性及不易預測性,故占比越高更需考量電網穩定性,為確保併網穩定供電,亟需智慧電網作為核心平台;我國智慧電網於2021年已走向廣泛應用階段,朝向建構更具彈性及韌性之電網系統。經濟部先前就再生能源併網後裝置容量規劃:太陽光電2021年為8.75GW、2022年為11.25GW;惟截至2021年11月止,太陽光電併網容量僅7.7GW,故須加速進行太陽光電併網之饋線與升壓站。政府雖強調2024年及2025年將大量併網,然太多不確定性無法掌握,應尋求有效方法以達政策目標。
撰稿人:陳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