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時代的移民政策
撰成日期:111年2月
更新日期:111年2月1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吳淑青
編號:R01600
一、 題目:少子化時代的移民政策
二、 所涉法律
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三、探討研析
(一)內政部日前公布2021年人口統計,臺灣人口數2,337萬5,314人,較2020年減少18萬5,922人。全年出生數為15萬3,820人,創下史上新低;死亡數則為18萬3,732人,連續2年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此趨勢影響層面廣泛且深遠,舉凡教育、勞動力、家庭、稅賦、經濟、財政、國家競爭力等均將受到波及 。
(二)為維持國家的永續發展,政府應從「育人」、「攬才」與「移民」三大方向進行。育人方面,包括推動幼兒照顧津貼、非營利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公共化等。「攬才」與「移民」亦為不可或缺的政策手段。先進國家無不積極放寬外國人之居留權限制,以因應勞動力供給之缺口,即使是向來保守的日本,近年鬆綁永久居留規定後,移入人口已連續6年正成長 。
(三)我國外來人口係以非經濟性之婚姻移民為最多,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計56萬9,851人,外國籍者為19萬8,029人,大陸及港澳地區為37萬1,822人 ;2020年底有效聘僱許可之外國專業人員3萬6,852人次 ,白領外籍工作者移入比例偏低,凸顯經濟性移民誘因不足。
(四)有關現行經濟移民之相關規範,散見於各移民相關法規中,如外國人聘僱與管理規範於《就業服務法》;外國人入出國、停居留及永久居留則於《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另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等相關規定則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範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018年2月8日施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以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臺誘因,以吸引更多經濟性移民居留。
(五)行政院於2018年12月又規劃《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函請本院審議,該法主張「鬆綁外國專業人才工作條件」和「新增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惟因2020年2月第十屆立法委員就職,由於屆期不續審,該草案需由行政院重新函送本院審議。然行政院並未重送專法而改採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021年10月25日施行,透過放寬工作規定、申請永居年限由5年縮短為3年、租稅優惠由3年延長為5年;加保健保免等待期等,提高國際優秀人才長留臺灣誘因。
四、建議事項
(一) 確認我國所需之專業人才,審慎放寬移民政策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2021年國內工業及服務業缺工數為24.8萬人,其中最缺的是「技藝有關工作人員」及「技術員」所屬的中階技術人力,職缺數達13萬1千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為解決國內產業藍領人力不足問題,開放在臺高中職或海青班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6年以上的移工就可申請在臺居留,連續居留7年且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還可申請永久居留。但此一政策,有假留學真移民、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之疑慮,制定新經濟移民專法,允宜再審慎評估。
針對藍領階級優質技術工申請留臺問題,行政院已規劃修改《就業服務法》,符合來臺工作6年,且取得技能認證、薪資高於市場行情,經勞動部核准,即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申請取得永久居留權,不但享勞退,成年子女也可來臺工作且不限行業 。但優質技術工認定不易,建議應以量少質精方式逐步推動政策鬆綁,減少社會融入問題,同時保障本國勞工權益,完善我國的移民管道,以解決當前臺灣人口結構及各產業需求。
(二) 參考國外經驗,事先完備相關配套
日本是全球少子化問題最嚴重的國家,勞動人口大幅減少,為解決此問題,日本參議院在2018年12月8日強行通過修訂《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於2019年4月新設兩類居留資格,分別給予特定領域具備一定技能勞動者的「特定技能1 號」最長可居留5 年,但不可攜帶家眷;和允許在特定領域具有較高水平技能的「特定技能2號」更新居留期限,並攜帶家屬 。日本補充勞動力的作法固然可以借鏡,但亦面臨社會接納、日語教育及技能培訓配套措施不足的問題。因此,在政策施行前政府應做好充分準備來接納具有不同語言和文化背景的新移民,以減少新移民的適應問題。
撰稿人:吳淑青
二、 所涉法律
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三、探討研析
(一)內政部日前公布2021年人口統計,臺灣人口數2,337萬5,314人,較2020年減少18萬5,922人。全年出生數為15萬3,820人,創下史上新低;死亡數則為18萬3,732人,連續2年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此趨勢影響層面廣泛且深遠,舉凡教育、勞動力、家庭、稅賦、經濟、財政、國家競爭力等均將受到波及 。
(二)為維持國家的永續發展,政府應從「育人」、「攬才」與「移民」三大方向進行。育人方面,包括推動幼兒照顧津貼、非營利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公共化等。「攬才」與「移民」亦為不可或缺的政策手段。先進國家無不積極放寬外國人之居留權限制,以因應勞動力供給之缺口,即使是向來保守的日本,近年鬆綁永久居留規定後,移入人口已連續6年正成長 。
(三)我國外來人口係以非經濟性之婚姻移民為最多,截至2021年12月底,共計56萬9,851人,外國籍者為19萬8,029人,大陸及港澳地區為37萬1,822人 ;2020年底有效聘僱許可之外國專業人員3萬6,852人次 ,白領外籍工作者移入比例偏低,凸顯經濟性移民誘因不足。
(四)有關現行經濟移民之相關規範,散見於各移民相關法規中,如外國人聘僱與管理規範於《就業服務法》;外國人入出國、停居留及永久居留則於《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另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等相關規定則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範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018年2月8日施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以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臺誘因,以吸引更多經濟性移民居留。
(五)行政院於2018年12月又規劃《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函請本院審議,該法主張「鬆綁外國專業人才工作條件」和「新增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惟因2020年2月第十屆立法委員就職,由於屆期不續審,該草案需由行政院重新函送本院審議。然行政院並未重送專法而改採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021年10月25日施行,透過放寬工作規定、申請永居年限由5年縮短為3年、租稅優惠由3年延長為5年;加保健保免等待期等,提高國際優秀人才長留臺灣誘因。
四、建議事項
(一) 確認我國所需之專業人才,審慎放寬移民政策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2021年國內工業及服務業缺工數為24.8萬人,其中最缺的是「技藝有關工作人員」及「技術員」所屬的中階技術人力,職缺數達13萬1千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為解決國內產業藍領人力不足問題,開放在臺高中職或海青班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6年以上的移工就可申請在臺居留,連續居留7年且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還可申請永久居留。但此一政策,有假留學真移民、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之疑慮,制定新經濟移民專法,允宜再審慎評估。
針對藍領階級優質技術工申請留臺問題,行政院已規劃修改《就業服務法》,符合來臺工作6年,且取得技能認證、薪資高於市場行情,經勞動部核准,即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申請取得永久居留權,不但享勞退,成年子女也可來臺工作且不限行業 。但優質技術工認定不易,建議應以量少質精方式逐步推動政策鬆綁,減少社會融入問題,同時保障本國勞工權益,完善我國的移民管道,以解決當前臺灣人口結構及各產業需求。
(二) 參考國外經驗,事先完備相關配套
日本是全球少子化問題最嚴重的國家,勞動人口大幅減少,為解決此問題,日本參議院在2018年12月8日強行通過修訂《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於2019年4月新設兩類居留資格,分別給予特定領域具備一定技能勞動者的「特定技能1 號」最長可居留5 年,但不可攜帶家眷;和允許在特定領域具有較高水平技能的「特定技能2號」更新居留期限,並攜帶家屬 。日本補充勞動力的作法固然可以借鏡,但亦面臨社會接納、日語教育及技能培訓配套措施不足的問題。因此,在政策施行前政府應做好充分準備來接納具有不同語言和文化背景的新移民,以減少新移民的適應問題。
撰稿人:吳淑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