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淨零碳排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3月
更新日期:111年3月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1624
一、 題目:農業淨零碳排相關問題研析
二、 所涉法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農藥管理法》
三、探討研析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於本(2022)年2月9日舉行「邁向農業淨零排放策略大會」,彙整結論包括減量、增(碳)匯、循環及綠能農業等4面向。農委會表示,預計2040年農業可率先達成淨零排放。(2040年農業率先淨零排放 主力農產須標碳足跡,更生日報,2022年2月10日,第15版)
(二)農業是國家整體經濟重要的一環,更是氣候變遷下首當其衝的產業,爰此,2021年9月1日已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統籌規劃農業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推動農產業調適及減緩溫室效應。在產業焦點、地方治理及在地參與3架構下,全國各地已辦理27場系列座談。
(三)2021年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19年農業部門的3,301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1.15%。
四、建議事項
(一)法規修正應及時
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電業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及濕地保育法等,皆與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相關,須配合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至2021年10月才預告修正「溫管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其最重要的為新增碳費法源,得分階段對直接或間接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強化碳足跡管理機制及產品標示,並明確劃分各部會權責機制,實為相當重要之基本法。草案已於本年2月7日送請行政院審查,應加速推動修法期程,並全盤檢視法規及時提出相關修法。
(二)儘速完備碳定價機制
碳定價制度可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排放減量,是國際公認重要的減碳策略之一,如新加坡已於2019年通過《碳定價法》,報導指出,2021年全球碳定價機制已成長至64個國家。國際現行之碳定價工具主要有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ETS),及徵收碳稅(費)。我國溫管法此次修法規劃為碳費先行,但要達到確實的減碳效果,碳費價格必須合理且有效,定價過低將完全達不到減碳效果。加上明年歐盟碳交易所也將與碳邊境稅結合,反觀我國截至目前為止,碳定價機制遲遲尚未制訂,碳排缺乏規範,且淨零路徑圖遲未出爐,相關機關應提出適當有效之碳費(稅)方案,俾使率先實施之農業機關有所遵循。
(三)推廣友善農法並加速化學農藥減量
農業對減碳及氣候調適有其重要性,改以友善農法如轉作有機農業等,對氣候變遷有緩解效益。全球農藥使用量急劇增加,有近三分之二農地面臨農藥污染風險;化學農藥對農產品安全及自然生態環境有潛在性危害並威脅生物多樣性。鑑於我國農藥使用量偏高,農委會宣示化學農藥10年減半政策,預計於2028年達成全國農藥使用量減半之目標,農藥單位面積使用從12.73公斤減半為6.3公斤,年使用總量從9,139公噸減半為4,570公噸。經統計化學農藥年使用總量2017年10,549公噸,2018年9,175公噸,2019年8,983公噸,2020年9,848公噸,減量效果不甚理想。化學農藥對土壤及生態環境影響甚鉅,須加速達成農藥減半,對率先完成農業淨零排放有所助益。
撰稿人:陳淑敏
二、 所涉法律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農藥管理法》
三、探討研析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於本(2022)年2月9日舉行「邁向農業淨零排放策略大會」,彙整結論包括減量、增(碳)匯、循環及綠能農業等4面向。農委會表示,預計2040年農業可率先達成淨零排放。(2040年農業率先淨零排放 主力農產須標碳足跡,更生日報,2022年2月10日,第15版)
(二)農業是國家整體經濟重要的一環,更是氣候變遷下首當其衝的產業,爰此,2021年9月1日已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統籌規劃農業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推動農產業調適及減緩溫室效應。在產業焦點、地方治理及在地參與3架構下,全國各地已辦理27場系列座談。
(三)2021年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19年農業部門的3,301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1.15%。
四、建議事項
(一)法規修正應及時
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電業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及濕地保育法等,皆與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相關,須配合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至2021年10月才預告修正「溫管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其最重要的為新增碳費法源,得分階段對直接或間接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強化碳足跡管理機制及產品標示,並明確劃分各部會權責機制,實為相當重要之基本法。草案已於本年2月7日送請行政院審查,應加速推動修法期程,並全盤檢視法規及時提出相關修法。
(二)儘速完備碳定價機制
碳定價制度可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排放減量,是國際公認重要的減碳策略之一,如新加坡已於2019年通過《碳定價法》,報導指出,2021年全球碳定價機制已成長至64個國家。國際現行之碳定價工具主要有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ETS),及徵收碳稅(費)。我國溫管法此次修法規劃為碳費先行,但要達到確實的減碳效果,碳費價格必須合理且有效,定價過低將完全達不到減碳效果。加上明年歐盟碳交易所也將與碳邊境稅結合,反觀我國截至目前為止,碳定價機制遲遲尚未制訂,碳排缺乏規範,且淨零路徑圖遲未出爐,相關機關應提出適當有效之碳費(稅)方案,俾使率先實施之農業機關有所遵循。
(三)推廣友善農法並加速化學農藥減量
農業對減碳及氣候調適有其重要性,改以友善農法如轉作有機農業等,對氣候變遷有緩解效益。全球農藥使用量急劇增加,有近三分之二農地面臨農藥污染風險;化學農藥對農產品安全及自然生態環境有潛在性危害並威脅生物多樣性。鑑於我國農藥使用量偏高,農委會宣示化學農藥10年減半政策,預計於2028年達成全國農藥使用量減半之目標,農藥單位面積使用從12.73公斤減半為6.3公斤,年使用總量從9,139公噸減半為4,570公噸。經統計化學農藥年使用總量2017年10,549公噸,2018年9,175公噸,2019年8,983公噸,2020年9,848公噸,減量效果不甚理想。化學農藥對土壤及生態環境影響甚鉅,須加速達成農藥減半,對率先完成農業淨零排放有所助益。
撰稿人:陳淑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