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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下學校非學習節數時間規範之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3月 更新日期:111年3月25日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1641
一、題目:高中以下學校非學習節數時間規範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國民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三、探討研析
(一)教育部依據「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訂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於本(111 )年3月7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階段廢除早自習、第1節課前禁考試、朝會數從每週不超過2日改為最多1日(第6點) 。教育部表示,現階段以全國高中職生為對象推動改革,未來將修正「國民教育法」,漸進式向國中小推動 。
(二)依「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學習節數每週35節,其中包含必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他早修、朝會升旗、午餐、午休、環境清掃、課間活動等非學習節數之時間及活動內容,由各校依本注意事項納入作息時間規劃辦理。是以,「非學習節數之時間」包括早自習、朝會、午休等時間,常被學校用於規訓或考試,學生無法好好休息,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實有檢討之必要。
四、建議事項
(一)建議朝會回歸目的性並賦予彈性視需要召開
朝會為許多學校的例行活動,其內容常包括入退場儀式、升旗典禮、頒獎、師長報告、早操等。有論者認為,以學生為主體的校園,空間的民主也是影響學生校園生活乃至學習權益的重要一環。朝會與早自習都是在集體的框架下,進行非學習的活動。朝會將全體學生集合,置於同一空間,聽師長報告或頒獎,是極度重視紀律場合。動輒要求學生守秩序、要準時、服裝要符合規定,否則就是不合群云云。這是透過空間展現權力的過程,由司令台上的管理人員向位於司令台下的學生單向傳達。司令台在整個場所中,較其他位置高出許多,也是延續軍隊中決策並發號施令的模式 。
早期很多學校沒有廣播系統,才需要透過朝會的功能,讓學生了解學校資訊,許多學校(包括北一女、建中、雄中......等)近年已經陸續取消定期的朝會,而是目的性舉辦(例如在開學時、放假前,或是進行特定目的的宣導活動) 。是以,無論規定每週不超過2日或最多1日,都失之僵化,建議應賦予朝會彈性,視需要而召開即可。
(二)非學習節數相關規定宜提升至法律位階
本次注意事項第6點之修正,係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尊重學生休息及休閒之權利;除第6點第1節課前禁考試外,第9點亦禁止課業輔導不得考試。惟對於午休時間得否考試,並未規範。因非學習節數之時間及活動(朝會、午休)攸關學生休息及休閒權利,爰建議將非學習節數之時間包括朝會召開原則、禁止成績評量等相關規定,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1條 中增訂之,以明確其法律規範效果,並供學校據以遵循。
撰稿人:趙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