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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制服繡名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4月 更新日期:111年4月19日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1660
一、題目:中學生制服繡名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性別平等教育法、藝術教育法、個人資料保護法
三、探討研析
(一)在網路時代,學生只要顯露出學號或姓名,都可能帶來麻煩。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表示,許多學生因為制服繡上名字或學號,結果被陌生人在網路上告白或言語威脅,已不是少數個案,而是經常發生,因此他們決定推動廢除這個制度 。
(二)「姓名」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個人資料(第2條第1款),制服繡姓名有侵害學生隱私之虞。有鑑於此,本院委員曾於本(2022)年3月質詢時,要求教育部應全面廢除制服繡名字規定,以免造成安全疑慮或侵害學生隱私。教育部長允諾,將請國教署於2、3個月內邀請各界進行討論 。其實,中學生制服之相關規定,不僅涉及隱私,尚與性別平等教育、美感教育有關。
四、建議事項
(一)檢討僅規定男學生制服繡姓名之差別待遇,以落實性別平等原則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條第1項揭櫫本法立法目的「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所謂「實質平等」,依據司法院釋字第593號理由書,即「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之平等原則。在處理涉及是否違反平等權之個案時,首先即須確定是否存有差別待遇;若存有差別待遇,其次則要判斷該差別待遇是否合理。
有論者認為,強制學生穿著制服是在打造學生易於被管理並定型的身體;而在衣服繡上個人資訊,包括姓名、學號、班級,則是進一步地將人標示,以利於觀察與管理。在這樣的基礎上,特別規範男學生繡姓名而女學生不用,其正當化基礎在於女性的「弱小論述」。因為女生比較容易遭受到危險的價值預設,使得這樣的制度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再製女性的弱勢地位。再加上將不同性別所共有的危險單一化為「女性才可能碰到的危險」,同時也忽略了男性可能面對的,更加說不出口的困境 。倘認為男學生較好動、不守規矩,女學生較安靜乖巧,故施以是否繡姓名之差別待遇,亦是屬於性別刻板印象,這樣的差別待遇並不合理。是以,制服繡姓名之性別區隔應該被打破,學校對於男學生制服繡姓名之規定宜廢除,以落實性別平等原則,並避免造成安全疑慮或侵害個人隱私。
(二)學校可藉由討論制服形式進行美感教育,型塑五育俱全的學生
《藝術教育法》第2條:「為提昇全民藝術涵養、美感素養,實施藝術教育,類別如下:......五、其他有關之藝術與美感教育。」學校藝術教育不該僅限於課堂,青少年在中學階段身體發育漸趨成熟,藉由服裝展現自我,是很自然的現象。但我國除了高職或大學的服裝科系,基本上沒有所謂的時尚教育,而時尚流行就是生活、社會或歷史的一部分,學生藉由瞭解時尚流行趨勢,亦有助其多元學習之效果。
學校的美感教育可藉由討論制服形式,鼓勵學生提出意見。怎麼展現身體感,每個人想像本來就不同。例如:釦子扣多低?褲子低腰或高腰?腰身擺在哪裡?褲身褲尾要魚尾式還是喇叭式?這些皆是非常好的美感教育。過程中還可以加入健康意識、對身體的認知,讓學生瞭解,青春期的美是散發自然、自在、健康的美感,提供學生勇於思考生活與美的教育 。因此除了建議學校廢除制服繡姓名之規定外,亦建議應利用討論制服形式的機會,鼓勵學生表達自我、參與,以落實校園民主,並同時進行美感教育,有助其成為德智體群美五育俱全的學生。
撰稿人:趙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