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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退撫新制看我國人才招募政策議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4月 更新日期:111年4月20日 作者:盧焜鑫 編號:R01661
一、題目:從退撫新制看我國人才招募政策議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三、探討研析
銓敘部規劃將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新進公務人員退撫新制方案。退撫新制將仿勞工退休採確定提撥制,建立可攜式個人帳戶及自選投資制平台,公務人員可自己選擇積極型、穩健型或保守型投資組合,與目前退撫基金完全脫勾,可保障年輕公務人員退休金。全新退撫制度已經考試院院會通過,並於111年3月18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法案名稱為「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未來新進公務人員所適用之多層次年金退休制度,第一層為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簡稱DB)公保,年金費率初步設計為14%,年資給付率為1.3%。年資給付率設定得愈高,領的年金將愈多;第二層則是採確定提撥(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簡稱DC)退撫新制,強制提撥率為15%,其中政府負擔65%,個人負擔35%,自願增額提繳部分,則參照私校儲金以5.25%為上限。強制提繳加上自願提繳,退撫新制之所得替代率將可逾20% 。
根據報載,一位58歲的地方公務人員說,「跟過去政府承諾給付的退撫制相比,新進公務員的退撫制度相對比較犧牲」。但相較民間企業,公職穩定又有保障,仍是年輕人心目中的「鐵飯碗」。一位正在準備國考的應屆畢業生說,臺灣的平均薪資一直倒退,還不及17年前的水平,儘管公務人員退休金縮水,「只要不犯大錯,保證工作到65歲,就是想圖個穩定而已。」另一位正在準備高考的研究生坦言,不是我們不想賺更多的錢、不想有更好的前途發展,而是大環境混沌不明,好的職缺不多,與其賭一把,不如有個不怕被「資遣」的穩定工作 。
四、建議事項
(一)人才招募政策誘因未符需求層級理論
Abraham Maslow之需求層級理論(Hierarchy of Needs)假設每個人都有五個層級之需求,即生理(如水與空氣)、安全(如薪資與工作安全)、社會(如歸屬感與友誼)、尊重(如地位與名聲)及自我實現(如潛能發揮與自主管理)等 。Maslow認為,當某一層級之需求被滿足後,才會往上一層邁進 。
退撫新制的實施,新進公務人員將按月提撥費用存入帳戶,恐減少其實質整體薪資,似無法完全滿足前開需求層級之「安全層級」。衡酌現行考試院另一政策,日前考試院院會通過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增訂資深績優轉任人員得放寬職系限制,以及實際從事相當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達一定年資以上,且具執業經歷及實績有證明文件者,可作為取得以薦任第7職等或薦任第8職等任用之資格條件等 ,係欲以提升至「尊重層級」來增加轉任誘因,延攬民間具多年工作經驗之優秀專技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然而,退撫新制與專技轉任政策之擬定,兩者似有矛盾之處,因為,依據前開Maslow理論,倘「安全層級」未受滿足,遑論其後轉任較高職等之「尊重層級」,優秀專技人才之轉任缺乏實質誘因,其招募終將遭致困難。因此,選用人才政策應更加周延遠慮。
(二) 各項誘因應整體考量,以吸引優秀人才
著名管理大師前美國奇異(GE)集團總裁Jack Welch曾描述其所扮演之角色-「其實,我只要做三件事:挑選適當人才,把資金做適當分配,以及像光速般快速地把構想從一個部門傳遞至其他部門。」總裁之所以能夠如此輕鬆,主要即在於能夠有效地運用公司的人力資源。企業想要度過衝擊,化危機為轉機,決定性關鍵還是人。因此,企業如何能在適當時機,獲得足夠與適質的人才便取決於人力資源管理,只有那些重視人才資源,重視員工訓練,讓人才能在企業中成長發展,實踐理想,才有足夠誘因讓人有好的工作表現,讓企業有高的生產力 。如報載,新進公務人員僅抱著只要不犯大錯,保證工作到65歲,只是想圖穩定工作心態,對於求才若渴的公部門傷害極大,倘仿勞工的退撫新制有阻卻優秀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之疑慮,則或許應該思考如何在其他部分補強,以提升政府競爭力。

撰稿人:盧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