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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性別角色偏見看我國性別平等議題 撰成日期:111年6月 更新日期:111年6月1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盧焜鑫 編號:R01710
一、題目:從性別角色偏見看我國性別平等議題
二、所涉法規
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性別平等教育法
三、探討研析
有研究顯示,如果異性婚姻中女性是主要家庭經濟來源,則婚姻更有可能以離婚告終。因為從歷史觀之,以前男性幾乎比女性伴侶收入多,女性往往被排除在職場勞動力之外,因而承擔大部分家務勞動。但自從女性大量進入職場後,家務勞動責任的不平衡並沒有真正得到解決,即使女性比其伴侶收入高,夫妻雙方於家庭中往往回歸到傳統的性別角色,女性除職場勞動外,更承擔了不成比例的家務勞動,顯示女性生存在一個性別偏見的世界裏 。
四、建議事項
(一)翻轉性別角色刻板印象,須從教育開始
從我國國小國語教科書 性別意識與性別刻板印象之內容觀之,家務的分配從兒童到成人多是以女性為主,男性為輔之狀態,此種現象依舊深受傳統社會觀念所影響。就職業類別上,在課本中男性擁有較多樣化的職業,如醫生、總統、歌手、運動員、記者、工程師、作家、大眾運輸司機等;而女性則相對較少且大多為社會對女性傳統刻板印象中的職業,如家管、老師、護士、舞蹈家等。從數據來看,女性的職業種類數目遠低於男性 。父權主義型塑性別規範(gender norms),社會與家庭的價值觀 受父權主義之影響,社會仍有部分存在著女性附屬於男性的思維,即使女性收入已高於男性亦須承擔大部分家務勞動,我國婚姻平權已走在各國前端 ,亦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分性別在不同領域中擔任重要工作,如果我們給予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施教的內容仍有性別偏見,對其價值觀之型塑必有所影響。是以,建議應從教育上著手,除去性別偏見,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始能翻轉刻板印象,突破性別偏見困境。
(二)平均薪資因性別仍有差距,友善職場仍須加強
世界各國普遍情形女性薪資大都低於男性甚多。根據我國勞動部受僱員工薪資調查,110年工業及服務業男性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為61,150元,總工時169.3小時,平均時薪361元;女性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為49,809元,總工時163.8時,平均時薪304元,女性平均時薪為男性之84.2%。以受僱工作性質來看,女性受僱員工占比以住宿及餐飲業較高;男性則為多為工業及製造業 。兩性平均薪資差距,我國為15.8%,雖低於美國的16.9%、日本的30.7%,以及韓國的30.4%,女性仍須比男性多工作58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 。政府已陸續完成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修正,從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等方面,努力打破性別偏見的藩籬。為消除性別偏見,政府應更深入瞭解造成薪資差距之因素,如係前述,女性須擔任較多家務,造成無法全力投入工作;或是受社會規範影響,因升遷天花板而受限,則讓女性無後顧之憂的友善政策仍須加強。因為性別不是評斷個人價值的標準,我們有責任建立更為平等多元的社會環境 。
撰稿人:盧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