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配合推動淨零碳排政策之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6月
更新日期:111年6月2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安怡芸
編號:R01722
一、題目:金融業配合推動淨零碳排政策之相關問題研析
二、所涉法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三、探討研析
(一)近年來,科學家證實氣候變遷對人類生存造成的影響已相當緊急,氣候議題遂引發國際間的高度重視,世界各國並陸續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為呼應全球淨零趨勢,國際產業供應鏈對減碳要求持續增加,各國在巴黎協定架構下,紛紛檢討因應氣候變遷之相關作為,積極開展減緩、調適、技術、資金、能力建構、透明度等工作,以求於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
(二)我國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適應全球氣候變遷衝擊並建構韌性體系,國家發展委員會業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並明列推動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及社會轉型4大策略,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促進綠色融資與增加投資。
(三)行政院為此並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除擬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外,更導入國際碳定價經驗開徵碳費,發展減量技術、產業及經濟誘因制度,促進國家邁向淨零轉型目標,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強化碳足跡管理機制及產品標示、二氧化碳捕捉後之封存納入規範等,相關溫室氣體減量行動之方案擬訂及推動執行等事項之實踐,雖係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協力完成,然而「2050淨零排放」目標能否達成,最終仍取決於國內企業的配合與落實,其中1,700多家上市櫃公司則是推動的重點,而掌握投、融資工具的金融業,在支持企業推動淨零碳排的過程中,更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
(四)金融業之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為配合淨零排放路徑,將以4面向持續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第一、善用資金與投融資決策力;第二、強化資訊揭露;第三、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及掌握ESG 相關風險與商機的誘因;第四、協助金融機構支持產業,促成減碳轉型。藉以將資金引導至符合永續的企業或專案,促使企業重視永續議題。金管會將透過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完成碳盤查資訊揭露,目標為2027年完成全體上市櫃公司碳盤查、2029年完成碳盤查查證 。
四、建議事項
(一)金融業應可擔任或媒介外部專業單位或顧問
曾有金融業者針對國內企業進行淨零排放相關調查,發現高達75%的受訪企業自認減碳進度不足,57.1%仍未開始減碳轉型的相關規劃,更有78.6%坦承不知如何計算碳足跡。至於已啟動減碳行動的企業中,有1/3表示還在尋求外部單位協助,另有1/3企業則處於盤點碳排放量的階段。在企業推動減碳過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將近2/3的受訪企業認為「外部專業單位或顧問」與「政策方案引導與獎勵措施」將是最有效的驅動力 。淨零碳排雖然已是國際趨勢,近年來政府也積極推動,但許多企業似乎未完全意識到減碳的重要性,或是雖有意識到,然尚未開始規劃或不知如何進行,此時身為投、融資提供者的金融業應可擔任或媒介外部專業單位或顧問的關鍵角色,發揮正面影響力,以協助客戶規劃並推動各項淨零排放作為,如此始能加速企業減碳轉型,早日與國際趨勢接軌。
(二)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金融業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全球的金融業者早已開始致力於協助全球經濟達到綠化的目標,許多金融機構已經加入重要的產業倡議,例如格拉斯哥淨零排放金融聯盟(The 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 GFANZ)、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和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 PCAF) ,其中GFANZ旗下另有「零碳保險聯盟」、「零碳銀行聯盟」、「零碳資產管理者倡議」及「零碳資產擁有者聯盟」等組織協力推動減碳,並確保投資組合與氣候變遷目標一致。此外,該聯盟成員由橫跨32個國家,超過250家金融機構組成,代表之資產規模超過88兆美金,影響力可見一斑 。爰此,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金融業參加相關國際組織,以促使金融業除了達到自身營運的淨零碳排目標外,並透過投、融資等業務,加速國內企業配合進行淨零碳排政策。
撰稿人:安怡芸
二、所涉法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三、探討研析
(一)近年來,科學家證實氣候變遷對人類生存造成的影響已相當緊急,氣候議題遂引發國際間的高度重視,世界各國並陸續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為呼應全球淨零趨勢,國際產業供應鏈對減碳要求持續增加,各國在巴黎協定架構下,紛紛檢討因應氣候變遷之相關作為,積極開展減緩、調適、技術、資金、能力建構、透明度等工作,以求於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
(二)我國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適應全球氣候變遷衝擊並建構韌性體系,國家發展委員會業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並明列推動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及社會轉型4大策略,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促進綠色融資與增加投資。
(三)行政院為此並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除擬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外,更導入國際碳定價經驗開徵碳費,發展減量技術、產業及經濟誘因制度,促進國家邁向淨零轉型目標,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強化碳足跡管理機制及產品標示、二氧化碳捕捉後之封存納入規範等,相關溫室氣體減量行動之方案擬訂及推動執行等事項之實踐,雖係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協力完成,然而「2050淨零排放」目標能否達成,最終仍取決於國內企業的配合與落實,其中1,700多家上市櫃公司則是推動的重點,而掌握投、融資工具的金融業,在支持企業推動淨零碳排的過程中,更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
(四)金融業之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表示,為配合淨零排放路徑,將以4面向持續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第一、善用資金與投融資決策力;第二、強化資訊揭露;第三、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及掌握ESG 相關風險與商機的誘因;第四、協助金融機構支持產業,促成減碳轉型。藉以將資金引導至符合永續的企業或專案,促使企業重視永續議題。金管會將透過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完成碳盤查資訊揭露,目標為2027年完成全體上市櫃公司碳盤查、2029年完成碳盤查查證 。
四、建議事項
(一)金融業應可擔任或媒介外部專業單位或顧問
曾有金融業者針對國內企業進行淨零排放相關調查,發現高達75%的受訪企業自認減碳進度不足,57.1%仍未開始減碳轉型的相關規劃,更有78.6%坦承不知如何計算碳足跡。至於已啟動減碳行動的企業中,有1/3表示還在尋求外部單位協助,另有1/3企業則處於盤點碳排放量的階段。在企業推動減碳過程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將近2/3的受訪企業認為「外部專業單位或顧問」與「政策方案引導與獎勵措施」將是最有效的驅動力 。淨零碳排雖然已是國際趨勢,近年來政府也積極推動,但許多企業似乎未完全意識到減碳的重要性,或是雖有意識到,然尚未開始規劃或不知如何進行,此時身為投、融資提供者的金融業應可擔任或媒介外部專業單位或顧問的關鍵角色,發揮正面影響力,以協助客戶規劃並推動各項淨零排放作為,如此始能加速企業減碳轉型,早日與國際趨勢接軌。
(二)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金融業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全球的金融業者早已開始致力於協助全球經濟達到綠化的目標,許多金融機構已經加入重要的產業倡議,例如格拉斯哥淨零排放金融聯盟(The 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 GFANZ)、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和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 PCAF) ,其中GFANZ旗下另有「零碳保險聯盟」、「零碳銀行聯盟」、「零碳資產管理者倡議」及「零碳資產擁有者聯盟」等組織協力推動減碳,並確保投資組合與氣候變遷目標一致。此外,該聯盟成員由橫跨32個國家,超過250家金融機構組成,代表之資產規模超過88兆美金,影響力可見一斑 。爰此,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金融業參加相關國際組織,以促使金融業除了達到自身營運的淨零碳排目標外,並透過投、融資等業務,加速國內企業配合進行淨零碳排政策。
撰稿人:安怡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