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常態編班法規鬆綁之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8月
更新日期:111年8月2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1754
【僅供委員參考】
一、 題目:國中常態編班法規鬆綁之研析
二、 議題所涉法規
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三、 背景說明
國民教育係零篩選、零拒絕的教育,學生能力落差甚大,班級學生數又多,教師無法兼顧拔尖扶弱之教學與輔導 ;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與「教學正常化」行之有年,但各縣市依能力分班、借課等問題嚴重,主管機關長期督導不力,監察院調查提案糾正。調查發現,學校有三分之一未按課表授課的「借課」文化,完全符合規定者僅占40.55%,在考試領導教學、科科不等值等效應下,造成「教育偏食」與「學用落差」的問題 。為了兼顧「把每個孩子帶上來」的教學正常化,值得探究。
四、 探討研析
針對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與教學正常化,研提如下若干建議供參:
(一) 推動法規鬆綁,調整國民教育編班人數或酌增教師員額
學習低成就的學生大多面臨文化不利、生活機能、數位環境或社經條件等不良因素影響,且存在家庭功能不彰之弱勢學生也偏多;但學生沒有選擇出身背景的權利,學習低成就可能只是貪玩或啟蒙較晚,造成學習遲緩。再者,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素質差異與班級人數偏多 ,可能不利教師正常教學。
由於人類天賦的智能,只要教師能依學生潛能予以妥善引導,自有其勝任的水準;何況社會人力需求迥異,肯認學生獨特的智慧,就能對社會有充分發揮與貢獻,而小班教學有利於教師更能關注個別學生的學習,且少子化已是未來趨勢,故宜檢討鬆綁《國民教育法》第12條授權訂定之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相關規定,適度調整國民中小學採小班制為原則或酌予增加教師員額,裨益兼顧學生適性發展及教師客製化教學,並確保學生的學習品質。
(二) 落實學科能力分組相關準則之成效
為避免學生能力編班遭受較不受重視與存有標籤化的疑慮,也要兼顧學生有效學習,教育部應落實鬆綁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相關規定 ,責成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學校確實執行分組學習,依學生不同學科能力形成不同教學群體,教學場域具有同質性編班,但無前後段班之差異,讓學生有機會在不同學科有良好表現,肯定自我。
雖然,學校執行學科能力分組教學,其作業或有其難處,諸如排課或補課不便及教材教法欠缺彈性等,或導師功能、教室常規、學生情感維繫及公私財物保管衍生很多困擾,及教學設備恐有不足與環境維護等產生疑慮;但基於有利學生學習的教學活動需要,各地方政府仍應克服前述之相關困難因素,依實際編班狀況及分組教學需求,讓學生在學科先備學力知能接近環境下,實施適性或個別化之學習,彌補常態編班的缺失,也讓學生在自主學習及分組討論情況下,達到最佳學習狀態與效能,落實學科能力分組學習準則的規定,以有效實施正常化教學,發揮國民教育「把每個孩子帶上來」正常化的教學功能。
撰稿人:盧延根
一、 題目:國中常態編班法規鬆綁之研析
二、 議題所涉法規
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三、 背景說明
國民教育係零篩選、零拒絕的教育,學生能力落差甚大,班級學生數又多,教師無法兼顧拔尖扶弱之教學與輔導 ;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與「教學正常化」行之有年,但各縣市依能力分班、借課等問題嚴重,主管機關長期督導不力,監察院調查提案糾正。調查發現,學校有三分之一未按課表授課的「借課」文化,完全符合規定者僅占40.55%,在考試領導教學、科科不等值等效應下,造成「教育偏食」與「學用落差」的問題 。為了兼顧「把每個孩子帶上來」的教學正常化,值得探究。
四、 探討研析
針對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與教學正常化,研提如下若干建議供參:
(一) 推動法規鬆綁,調整國民教育編班人數或酌增教師員額
學習低成就的學生大多面臨文化不利、生活機能、數位環境或社經條件等不良因素影響,且存在家庭功能不彰之弱勢學生也偏多;但學生沒有選擇出身背景的權利,學習低成就可能只是貪玩或啟蒙較晚,造成學習遲緩。再者,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素質差異與班級人數偏多 ,可能不利教師正常教學。
由於人類天賦的智能,只要教師能依學生潛能予以妥善引導,自有其勝任的水準;何況社會人力需求迥異,肯認學生獨特的智慧,就能對社會有充分發揮與貢獻,而小班教學有利於教師更能關注個別學生的學習,且少子化已是未來趨勢,故宜檢討鬆綁《國民教育法》第12條授權訂定之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相關規定,適度調整國民中小學採小班制為原則或酌予增加教師員額,裨益兼顧學生適性發展及教師客製化教學,並確保學生的學習品質。
(二) 落實學科能力分組相關準則之成效
為避免學生能力編班遭受較不受重視與存有標籤化的疑慮,也要兼顧學生有效學習,教育部應落實鬆綁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相關規定 ,責成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學校確實執行分組學習,依學生不同學科能力形成不同教學群體,教學場域具有同質性編班,但無前後段班之差異,讓學生有機會在不同學科有良好表現,肯定自我。
雖然,學校執行學科能力分組教學,其作業或有其難處,諸如排課或補課不便及教材教法欠缺彈性等,或導師功能、教室常規、學生情感維繫及公私財物保管衍生很多困擾,及教學設備恐有不足與環境維護等產生疑慮;但基於有利學生學習的教學活動需要,各地方政府仍應克服前述之相關困難因素,依實際編班狀況及分組教學需求,讓學生在學科先備學力知能接近環境下,實施適性或個別化之學習,彌補常態編班的缺失,也讓學生在自主學習及分組討論情況下,達到最佳學習狀態與效能,落實學科能力分組學習準則的規定,以有效實施正常化教學,發揮國民教育「把每個孩子帶上來」正常化的教學功能。
撰稿人:盧延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