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訴之防杜及處罰相關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12月
更新日期:111年12月6日
作者:康世宗
編號:R01887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民事「濫訴」相關裁判:據媒體報導指出 ,蔡姓男子多次代理失智母親打民事官司,卻不繳納裁判費,且訴狀語意不詳,法院駁回後又提抗告;蔡男在高雄地方法院各種訴訟、聲請案也高達數百件;高雄地院認為蔡男「濫訴」,浪費司法資源,依民事訴訟法處罰鍰6萬元 ,希望他別再亂告。法界表示,刑事部分亂告恐觸犯「誣告罪」,民事若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濫訴,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可由受理法官判斷裁罰,最重可處12萬元罰鍰,還要負擔訴訟費。
(二)引發濫訴防杜及處罰之討論:依上開媒體報導指出,蔡男擔任失智母親監護人,藉當母親代理人起訴7件民事訴訟,求償金額從數萬至數百萬元不等;民事事件須繳納裁判費,蔡男合計要繳14萬餘元,法院要求蔡男繳納讓訴訟進行,蔡男不理,訴訟在提告、駁回、再提抗告間來回。其訴狀語意不明,也未說明請求權基礎及提出相關事證,連承辦書記官、法官都被列為起訴對象;除了代理母親提告外,蔡男也提出數百件訴訟,都因未繳納裁判費,被法院裁定駁回。法官因為蔡男案件,另外撰寫補繳抗告費用及駁回其抗告裁定等公文書信往返郵資,造成訴訟資源浪費。法官認為蔡男提起大量民事訴訟,是為滋擾當事人及癱瘓法院,屬於「濫訴」,有裁罰警惕必要,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處罰蔡男6萬元,引發濫訴防杜及處罰相關之討論。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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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濫訴」相關裁判:據媒體報導指出 ,蔡姓男子多次代理失智母親打民事官司,卻不繳納裁判費,且訴狀語意不詳,法院駁回後又提抗告;蔡男在高雄地方法院各種訴訟、聲請案也高達數百件;高雄地院認為蔡男「濫訴」,浪費司法資源,依民事訴訟法處罰鍰6萬元 ,希望他別再亂告。法界表示,刑事部分亂告恐觸犯「誣告罪」,民事若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濫訴,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可由受理法官判斷裁罰,最重可處12萬元罰鍰,還要負擔訴訟費。
(二)引發濫訴防杜及處罰之討論:依上開媒體報導指出,蔡男擔任失智母親監護人,藉當母親代理人起訴7件民事訴訟,求償金額從數萬至數百萬元不等;民事事件須繳納裁判費,蔡男合計要繳14萬餘元,法院要求蔡男繳納讓訴訟進行,蔡男不理,訴訟在提告、駁回、再提抗告間來回。其訴狀語意不明,也未說明請求權基礎及提出相關事證,連承辦書記官、法官都被列為起訴對象;除了代理母親提告外,蔡男也提出數百件訴訟,都因未繳納裁判費,被法院裁定駁回。法官因為蔡男案件,另外撰寫補繳抗告費用及駁回其抗告裁定等公文書信往返郵資,造成訴訟資源浪費。法官認為蔡男提起大量民事訴訟,是為滋擾當事人及癱瘓法院,屬於「濫訴」,有裁罰警惕必要,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處罰蔡男6萬元,引發濫訴防杜及處罰相關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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