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檳榔管理法制化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12月 更新日期:111年12月26日 作者:楊蕙如 編號:R01914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報載今(2022)年12月初臺中市一位69歲民眾因吃到檳榔鹼(神經毒素之一種)比例較高的「倒吊子」檳榔,致意識不清昏迷,口吐紅色汁液,情況危急,被路上巡邏員警發現緊急送醫 。
口腔癌為臺灣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罹患的癌症,而檳榔是國人罹患口腔癌主因。日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的最新癌症統計數據,癌症時鐘加速1.6倍,平均每5分鐘26秒臺灣就有一人被診斷為罹患癌症,其中口腔癌人數更是飆破紀錄,每年新增7千多例 ,口腔癌在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皆排名第4名 ,且發生及死亡年齡中位數均較其他癌症早10年以上。口腔癌死亡年齡平均為59歲,遠低於其他癌症平均死亡年齡69歲。
(二)隸屬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簡稱IARC)在1987年即認定「嚼食含菸草的檳榔」或「同時有吸菸與嚼檳榔的習慣」對人類有致癌性,致癌部位主要在口腔、咽及食道。2003年,IARC更宣告「檳榔子屬第一類致癌物」,即使不加紅灰、白灰、荖花、荖葉,光嚼檳榔就易致癌。另外,檳榔子(果實本身)含有檳榔鹼、檳榔素等致癌成分,其中的檳榔素會作用於中樞和自律神經系統,使嚼檳榔者產生依賴而成癮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