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推廣新住民受高等教育之相關問題淺析 撰成日期:111年12月 更新日期:111年12月29日 作者:郭憲鐘 編號:R0192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本院委員前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表示,111學年度全國共有71所大學設新住民組,招生名額計4,135位,惟實際報名人數僅33位,錄取人數計11位,註冊人數僅7位,招生情況非常不理想;其中有一名新住民考生雖以榜首之姿,錄取某國立大學科系的新住民組,但因該考生並非以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身分申請歸化,其資格不符《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致入學資格被取消,實在非常可惜 。
(二)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累計自76年至111年3月之外籍(含大陸及港澳)配偶人數已逾57萬人,其中,以大陸地區人數最多,約占外籍配偶人數61.7%,其他國籍新住民人數則以越南籍最多,其次依序為印尼、菲律賓、泰國等國家。其中,110年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人數計4,079人,以「國人配偶」原因歸化者,計3,671人,占90.0%為最大宗;其次為「自願歸化」者,計136人,占 3.3% 。有論者認為,近年臺灣大力吸納國際人才,惟除依《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申請歸化經許可者,始可納入特種生而不受國內一般升大學公開名額、方式之限制外,並沒有包含其他類型歸化的新住民,希望教育部放寬大學法將《國籍法》「非婚配」歸化者,也能符合報考資格,讓更多新住民朋友能夠順利接受高等教育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