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基準限定裁處法定罰鍰最高額之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2月
更新日期:112年2月16日
作者:陳世超
編號:R01971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交通部表示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規定小型車處罰鍰新臺幣(下同)2,000元、大型車處罰鍰2,800元,修正為一律裁處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 。惟此一規定是否妥適,尚有檢討空間。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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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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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規定小型車處罰鍰新臺幣(下同)2,000元、大型車處罰鍰2,800元,修正為一律裁處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 。惟此一規定是否妥適,尚有檢討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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