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人持股轉讓變動相關規範之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3月
更新日期:112年3月7日
作者:彭文暉
編號:R01996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據報載,某總裁於公司股票跌價時鼓勵員工休假,「公開資訊觀測站」內部人設質解質公告該總裁質押公司股票,引發資本市場熱議。逾20日後,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揭露該總裁購入該公司股票,投資大眾方解除疑惑 ;某企業股價波動劇烈,投資人在社群媒體上組織自救會,該企業回應表示,內部員工依法申報轉讓持股,並於申報後3日轉讓股票,並無違法 。
(二)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1條明定:「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法。」按「發展經濟」係依憲法第142條「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基本國策,藉由證券市場機制使全民共享企業利潤及經濟發展成果;「保障投資」係因我國證券市場多為缺乏自保能力之散戶投資人,爰以保障投資人作為證券市場健全發展之基礎。考量投資人保護及證券市場維護,皆須消弭公司內外之資訊不對稱,以及確保市場資訊之公平與透明,現行證交法乃以「貫徹公開原則」為主要規範方式,透過要求發行人及證券市場參與者提供財務、業務、人事、組織等重要資料,讓投資大眾獲取充分資訊以資合理判斷,並促進金融監理及金融體系適當運作 ,證交法第22條之2及第25條爰就公司內部人(董監事及經理人)之持股變動定有資訊揭露規範。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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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背景說明
(一)據報載,某總裁於公司股票跌價時鼓勵員工休假,「公開資訊觀測站」內部人設質解質公告該總裁質押公司股票,引發資本市場熱議。逾20日後,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揭露該總裁購入該公司股票,投資大眾方解除疑惑 ;某企業股價波動劇烈,投資人在社群媒體上組織自救會,該企業回應表示,內部員工依法申報轉讓持股,並於申報後3日轉讓股票,並無違法 。
(二)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1條明定:「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法。」按「發展經濟」係依憲法第142條「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基本國策,藉由證券市場機制使全民共享企業利潤及經濟發展成果;「保障投資」係因我國證券市場多為缺乏自保能力之散戶投資人,爰以保障投資人作為證券市場健全發展之基礎。考量投資人保護及證券市場維護,皆須消弭公司內外之資訊不對稱,以及確保市場資訊之公平與透明,現行證交法乃以「貫徹公開原則」為主要規範方式,透過要求發行人及證券市場參與者提供財務、業務、人事、組織等重要資料,讓投資大眾獲取充分資訊以資合理判斷,並促進金融監理及金融體系適當運作 ,證交法第22條之2及第25條爰就公司內部人(董監事及經理人)之持股變動定有資訊揭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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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