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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認犯罪嫌疑人程序法制化之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4月 更新日期:112年4月26日 作者:陳世超 編號:R0205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刑事訴訟實務上之對人指認,乃犯罪後,經由被害人、共犯或目擊之第三人,指證並確認犯罪嫌疑人之證據方法。惟現行刑事訴訟法並無關於指認程序規定,而僅規範於「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及「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是否妥適,尚存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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