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小及國中教科書審定之法制問題淺析 撰成日期:112年5月 更新日期:112年5月2日 作者:陳秋芬 編號:R02063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據報載,康軒國一下冊生物課本「3-2生物的命名與分類」(下稱該版課本),被發現以「土豆」稱呼馬鈴薯,掀起輿論爭議。教育部部長(下稱部長)於112年4月17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被問及此事,強調教育部審定教科書一定使用國家慣用詞,若出版誤寫將做修正。康軒同日(17日)發出聲明稿指出:「......原教材編寫目的在於提示,我們生活中使用的一些不同語詞,講的都是同一事物,例如:土豆,也可稱為『落花生』、『花生』、『馬鈴薯』、『洋芋』(參考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由於教科書內容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查,且任何內容之調整修改,皆須經其同意方能為之,本版後續會將預計修訂內容依教科圖書審定辦法規定的行政程序送請審查......。」
嗣後外界質疑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下稱重編辭典)也將土豆解釋成馬鈴薯 。部長則解釋,線上國語辭典每種類型都有特定適用對象,重編辭典主要提供學術研究使用,另國語辭典簡編本(下稱簡編辭典) 、國語小字典 ,專門為中小學教學學生學習,或是教科書編訂使用。出版社參考重編辭典為教科書編輯,提供學生跟老師來教學「比較不適宜,引用上確實要請出版社斟酌」。出版社再重新檢視後提出修訂,教育部也會請國家教育研究院依照教科書審定相關原則審視,這是過往相關的情形,相關的內容也會秉持這樣的原則、程序來處理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