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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階段學校合併或停辦時學生參與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5月 更新日期:112年5月8日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206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受到少子化影響,我國近年來學齡人口急遽下降,許多國小面臨合併或停辦的危機。例如彰化縣某鄉人口流失嚴重,3年來已經裁撤2所國小,今年將再裁撤1所國小,不少鄉親不滿連續3年廢3校,影響偏鄉小孩受教權,組成「反廢校聯盟」抗議。小學生也寫信給總統,懇求總統救救國小 。學校是學生求學階段長時間活動的場域,既然教育是以學生為主體,學校存廢理應尊重在校學生的意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第13條對於兒童(公約的兒童年齡為未滿18歲者,相當於我國的兒少)表意權已有揭示,透過尊重兒少之意見表達,可以發展兒少的學習能力、人性尊嚴、自尊與自信心,讓兒少獲得自主的能力。現行學校合併或停辦之法制,是否足以保障兒少表意權,實有探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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