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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平台管理之比較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5月 更新日期:112年5月15日 作者:賴怡瑩 編號:R0207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前於2022年7月5日經歐洲議會通過。報載,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2023年4月26日公布該法第一波受監管的網路企業名單。被指名的19家超大型網路企業 ,必須在4個月內修改系統以符合該法規範,並向歐盟執委會提交第一份「年度風險評估」報告,分析違法內容和虛假訊息如何可能鑽過其系統漏洞的風險,以及如何改善。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歐盟各會員國在2024年2月17日前設立監督機制,使執委會能與各國政府合作落實該法。除了被指名的超大型平台先納入監管,所有在歐盟境內運作的網路平台也須在2024年2月17日前符合該法規範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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