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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5月 更新日期:112年5月15日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2076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家庭是人類出生後最早接觸的社會環境。父母或監護人影響每一個體之人生觀、價值觀與人格發展的關鍵角色,因此親職教育 更彰顯其重要性。當社會出現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時,造成物質、生理、心理與環境等脆弱性的家庭 ,故為家長提供與孩子建立友好親子關係的模式 ,亟需政府與社會的關懷與扶助。
(二)由於社會結構的變遷,政府推動家庭教育更有賴於家庭中為人父母者或監護人投入親職教育,並體認與扮演適切的角色。尤其面對現代交通環境惡化及網路時代衍生負面影響等問題更需政府相關機關結合社會資源及學校教育等方式提供支持與服務措施,方能提升家庭教育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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