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危難阻卻交通違規處分之法制研析-以科技執法為例
撰成日期:112年5月
更新日期:112年5月24日
作者:林鈺琪
編號:R02090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據報載,近年來國內許多路口開始實施科技執法,但有民眾抱怨,為禮讓救護車、消防車而紅燈越線,卻遭科技執法監視器拍照開罰。消防局表示,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是符合緊急危難之行為,民眾只要記住避讓之時間、地點及消防車、救護車車號,於接獲交通罰單即可向警察機關提出申訴,警察機關於向消防機關查證屬實後,即可免罰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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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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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載,近年來國內許多路口開始實施科技執法,但有民眾抱怨,為禮讓救護車、消防車而紅燈越線,卻遭科技執法監視器拍照開罰。消防局表示,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是符合緊急危難之行為,民眾只要記住避讓之時間、地點及消防車、救護車車號,於接獲交通罰單即可向警察機關提出申訴,警察機關於向消防機關查證屬實後,即可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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