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OECD全球利潤分配稅制推展之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5月 更新日期:112年5月29日 作者:莊弘伃 編號:R02093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報載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表示,我國近年來實施實質課稅、反自有資本稀釋、移轉訂價、境外電商課稅等制度,而CFC(受控外國企業)也於今(2023)年施行,實際上是因應國際反避稅浪潮,我國絕不能置身事外。因此面對OECD的「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全球最低稅負制」2大支柱,我國稅制勢必須妥善因應調整。2021年10月OECD發布包容性框架聲明,希望透過第1與第2支柱方案來因應經濟數位化及全球化所帶來的稅收挑戰,當時雄心勃勃的立下希望在2023年同時開始實施雙支柱的目標。查歐盟成員國已被要求於2023年12月31日前將全球最低稅負制相關規則轉化為國內法令;惟據OECD秘書長Mathias Cormann在2022年5月24日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上發表的評論,原先為了解決數位經濟課稅問題之第1支柱解決方案,可能延遲到2024年實施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