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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課綱與學習時數之變革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6月 更新日期:112年6月1日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209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近來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週休3日,東吳大學校長表態支持,但家長團體建議先改善現況比較實際。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則表示,中小學學生依課綱規定學習,如改成週休3日,將影響到科目學習時數,可能導致學不到課綱規劃應具備的能力,因此週休3日不適宜在中小學推動;學生本就有寒暑假,如平均分攤在整年,已形同週休3日 。
(二)《國民教育法》第8條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有關規定,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1條規定:「為確保兒童及少年之遊戲及休閒權利,促進其身心健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每週學習節數,應依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訂定之課程綱要規定;其課業輔導課程,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之法令規定。(第1項)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邀集兒童及少年事務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課程綱要之設計與規劃。(第2項)」依據該條文立法說明:「『學習節數』係指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所定學校正式課程每週總學習節數......」依「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學習節數每週35節,其中包含必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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