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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章技術標準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7月 更新日期:112年7月27日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2161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數位部)於本(112)年6月27日公告《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專家學者遂紛紛表示意見,如:簽名真偽之分辨、電子簽章未依風險分級等問題,建議訂定電子簽章保證信賴等級分級,政府亦應推動電子簽章普及化,並納入安全等級。另如訂定技術標準,以認定電子文件之真偽及格式;並應考慮技術面如何分級、認定,因涉及資安問題,數位簽章必須安全保存與備份。數位簽章是關鍵基礎設施,意義在於每個自然人或法人都有其獨特之憑證 。
(二)數位部為回應各界迭有希望明確何種電子簽章技術具電子簽章效力之訴求,業於111年11月29日召集相關公(協)會及業界研商,包括與歐洲商會、美國商會、銀行公會、臺北市電腦公會等討論,嗣於111年12月2日發布「具電子簽章效力之電子簽章技術」函釋 ,例示符合《電子簽章法》中「電子簽章」效力之演算法及國際技術標準,日後只要電子簽章平臺使用上述演算法或技術標準,經當事人同意使用者,即具電子簽章之效力,解決過去不易認定何謂「電子簽章」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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