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專業具卓越表現准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之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8月
更新日期:112年7月31日
作者:傅朝文
編號:R0216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102年教育部訂定「吳寶春條款」,讓「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雖沒有學士學位,仍可用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但近年來該條款衍生不少問題,某民意代表僅國小畢業卻能在4年內拿到亞洲大學碩士,外界質疑恐有「吳寶春條款」遭濫用情形。為杜絕「吳寶春條款」被濫用,教育部表示,113學年起校方必須提出認定「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的明確條件,如職位、年資、獎項、名額上限比例等規定,及學生入學後的輔導機制,並經教育部同意後,始能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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