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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道路交通事故之相關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8月 更新日期:112年8月21日 作者:陳淑敏 編號:R02189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交通部為改善道路交通傷亡情形,在108年至111年斥資新臺幣11億多元執行第13期道安方案,然審計部發現,不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標785人,111年度交通事故受傷人數近50萬人,較107年度未減反增,更是10年來新高。依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布,臺灣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人數達12.67人,屬交通安全高風險的國家 。
(二)臺灣的交通事故率是韓國近2倍、日本5倍、新加坡近6倍,而大部分歐洲國家的交通事故率都遠低於臺灣。過去,改善交通作法都是先從立法、執法下手,但高居不下的事故率顯然證明交通執法已經遇到瓶頸。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認為,臺灣交通事故頻繁,僅將事故原因都歸咎於駕駛或行人,而不去探討政府的道路工程跟法規,將永遠無法改善交通地獄惡名。改善交通的3E為執法(Enforcement)、教育(Education)和工程(Engineering),3E必須同時俱進,才能提升交通安全環境,其中工程面又是最常忽略的面向 。
(三)靖娟文教基金會表示,一直以來我國的交通教育都不夠落實 ,學者專家亦建議,政府不僅需在路政、道路設計,改變罰單作法,透過道安教育等方面努力才能改善交通,要澈底扭轉行人地獄等亂象,只能透過教育潛移默化,使民眾學會如何與其他用路人和平相處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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