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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綠色聲明指令草案對我國法制之啟發 撰成日期:112年9月 更新日期:112年9月12日 作者:李淑瓊 編號:R02217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近年來,世界各國為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的目標,競相推動綠色經濟,愈來愈多企業採用綠色行銷手法。為防止企業進行「漂綠」(Greenwashing) 行銷,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2023年3月22日提出歐盟綠色聲明指令草案(Proposal for aGreen Claims Directive,下稱指令草案) 。目前歐盟市面上存在超過230種的「綠色標章」(green label),而歐盟執委會2020年發布之影響評估報告顯示,有53.3%之環境綠色聲明資訊模糊不清、具誤導性或毫無根據,有40%之聲明完全未經證實 。前述指令草案提案重點除有環境聲明 、環境聲明之證實、傳遞及驗證 之相關規範外,亦規範可能的罰則,該指令草案要求歐盟會員國針對違反指令者明定罰則,可能的罰則包括罰鍰、沒收所得及一定期間不得參加政府採購或受政府補助。就罰鍰數額部分,該指令草案建議至少應為該企業年營業額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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