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險少年矯正輔導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10月
更新日期:112年10月2日
作者:楊蕙如
編號:R02242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據警內政部政署統計,近年來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 犯罪人數雖因少子化因素略呈現下降趨勢,然少年犯罪人數占總人口比例不減反增,從2014年之每10萬人有637.87人,上升至2121年之774.88人 。為預防少年犯罪,少年事件採「行政輔導先行」原則,避免因為過早進入司法系統而影響少年之成長,並由縣(市)政府少年警察隊於所在縣(市)之國高中職舉行法律輔導課程 。
(二)法務部所屬犯罪矯正機關中與少年有關者為收容調查、偵查及審判中的未滿18歲少年之「少年觀護所」,以及與少年徒刑、拘役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矯正學校 」。立法院於2019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了「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重大變革為將虞犯改為曝險行為,並將處理機制修正為行政輔導先行模式,於2023年7月1日起,改由縣(市)政府所屬跨局處的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結合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各類相關資源,提供適當期間之輔導後,方得報請少年法院處理,減少司法處遇空間 。
(三)按曝險少年之定義依少事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指少年有: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情形之一 。基於教育並保障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之立場,日本及英國等國對於少年事件相關處遇及矯正均有別於成年人之制度。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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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背景說明
(一)據警內政部政署統計,近年來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 犯罪人數雖因少子化因素略呈現下降趨勢,然少年犯罪人數占總人口比例不減反增,從2014年之每10萬人有637.87人,上升至2121年之774.88人 。為預防少年犯罪,少年事件採「行政輔導先行」原則,避免因為過早進入司法系統而影響少年之成長,並由縣(市)政府少年警察隊於所在縣(市)之國高中職舉行法律輔導課程 。
(二)法務部所屬犯罪矯正機關中與少年有關者為收容調查、偵查及審判中的未滿18歲少年之「少年觀護所」,以及與少年徒刑、拘役及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矯正學校 」。立法院於2019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了「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重大變革為將虞犯改為曝險行為,並將處理機制修正為行政輔導先行模式,於2023年7月1日起,改由縣(市)政府所屬跨局處的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結合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各類相關資源,提供適當期間之輔導後,方得報請少年法院處理,減少司法處遇空間 。
(三)按曝險少年之定義依少事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指少年有: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情形之一 。基於教育並保障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之立場,日本及英國等國對於少年事件相關處遇及矯正均有別於成年人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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