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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科技發展下推動生命教育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11月 更新日期:112年11月6日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2278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我國實施生命教育,始自前臺灣省教育廳於86年頒布「臺灣省國民中學推展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迄今已有26年。教育部復於111年訂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 ,將透過學校、家庭及社會教育,讓學習者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探索、內化並深化生命教育之核心素養。
臺灣大學近期舉辦「第19屆生命教育學術研討會」,並以「多元文化中的靈性與修養」為主軸,從詮釋學、社會情緒學習、靈性修養等面向探討生活教育。尤其面臨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慧)的科技帶來生活環境與學習上的挑戰,學校更宜持續推動生命教育 。面對現代科技不斷創新生成與AI晶片的演進,近年AI 研發產品將更深入生活中,例如:具有閱讀理解學習能力的 IBM Watson機器、語音助理(Siri、Alexa、Cortana)、自駕車及AI管家等 ,因此當資訊科技的人工智慧讓大數據、計算能力或深度學習算法等快速增進工作效率,人力可能被取而代之,雖然目前AI技術尚未達到「人工思維」程度,但人類生命的獨特性,因應AI科技發展帶來的衝擊或壓力的挑戰,更宜提供學生價值思辨、深層思考與社會關懷,方能培育出健全的現代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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