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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機葉片回收相關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2年12月 更新日期:112年12月12日 作者:林淑靜 編號:R02316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在極端氣候、核能災害及經濟發展之需求下,綠色能源成為國際間替代能源之重要考量,全球已有130多個國家提出「2050淨零排放」之宣示與行動,我國亦於2022年3月及12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及「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就能源、產業、生活面向制(修)訂多項政策及法案,以落實淨零轉型。我國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行動計畫即屬淨零轉型之重點發展目標,其中2025年離岸風電目標累計為5.6 GW,2030年目標量將達13.1 GW,預計2050年目標量提升至40-55 GW,離岸風電將朝浮動式、大型化機組發展逐步落實。
(二)正當政府大力推動離岸風電以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時,我國2000年於澎湖設置之風電機組已因老舊幾近停擺,面臨退役,惟同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太陽能光電板,就未來退役潮已有相關規劃且實際執行,而對風機葉片未來退役之回收措施,則並無明文規定,僅係鼓勵業者採自主回收及開發設計,建立回收處理示範計畫及媒合水泥業者使用。實務上,現階段各國處理風機退役葉片仍以掩埋及焚燒為主,不僅占用土地資源,更造成二次污染,如無法回收,將有違綠電之環保初衷,惟近期德國已有可回收離岸風機葉片之案例,我國應可規劃將退役之風力葉片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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