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之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1月
更新日期:113年1月2日
作者:方華香
編號:R02326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隨著網路與社群影響力擴大,集資平臺產業蓬勃發展,集資專案件數、集資金額與贊助人數屢見新高,集資平臺已成為新創或傳統產業積極嘗試籌資之管道。因集資專案之構想商品或服務尚未完成開發或生產,具高度不確定性,與一般商品或服務已是市面可見,廠商可生產提供無虞之情況不同,消費者面臨較高風險。為兼顧集資平臺發展以及消費者保護之需求,數位發展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之授權,於民國112年11月27日以數授產經字第1124001021號公告,預告訂定「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下稱本草案),並於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對外徵詢意見。本草案包括應記載事項13點,不得記載事項8點,規範重點包含揭露集資專案資訊、強化履約風險控管機制等,期以保障贊助人權益,並提升集資平臺服務之品質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背景說明
隨著網路與社群影響力擴大,集資平臺產業蓬勃發展,集資專案件數、集資金額與贊助人數屢見新高,集資平臺已成為新創或傳統產業積極嘗試籌資之管道。因集資專案之構想商品或服務尚未完成開發或生產,具高度不確定性,與一般商品或服務已是市面可見,廠商可生產提供無虞之情況不同,消費者面臨較高風險。為兼顧集資平臺發展以及消費者保護之需求,數位發展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之授權,於民國112年11月27日以數授產經字第1124001021號公告,預告訂定「集資平臺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下稱本草案),並於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對外徵詢意見。本草案包括應記載事項13點,不得記載事項8點,規範重點包含揭露集資專案資訊、強化履約風險控管機制等,期以保障贊助人權益,並提升集資平臺服務之品質 。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801
(手機用戶若無法下載,請複製網址改以Chrome等網路瀏覽器開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第10屆議題研析及專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