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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行車用路安全之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13年1月 更新日期:113年1月8日 作者:江建逸 編號:R02331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承包商近日在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附近施工,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導致電纜線掉落國道造成7車追撞,釀1死5傷 。由於施工地點不屬國道路權範圍,台電未提報施工計畫及通報施工作業,引發國道周邊施工影響道路延伸空權是否屬需通報的路權範圍疑義,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則依違反公路法第72條規定開罰新臺幣6萬元 。嗣後,經高公局全面盤點,全臺灣有124處電塔纜線跨越國道,有引發同樣危害可能,高公局將與台電開會,協調安全防護對策。
(二)國道3號七堵段2010年4月25日無風無雨無地震狀態發生走山意外,估計將近60萬立方公尺的土方傾洩而下,掩蓋國道車道,最終奪走4條寶貴人命 。無獨有偶,2022年11月2日國道1號南向汐止交流道邊坡發生走山事故,大片土石滑落,有砂石車險些遭到土石掩埋,所幸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為因應人為或天然致災導致國人行駛國道生命威脅或危害,爰有進一步檢視相關法令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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